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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
[quote]以下是引用cxb在2006-1-6 17:42:56的发言
4 H% H0 p9 d5 N5 ~哪用这么麻烦,两个选择,全还,或者不还!
. K) j+ H4 f" |- d7 t! v
1 n$ C! ~6 b* Z Q. t; b/ d选1,意味着算他休假两个月回来接着上班,在公司过去5年的工作经历公司继续认可,今后再离职时(不管他干多少天,总会有这一天),累计计算赔偿金。——新的《劳动合同》草案中扩大了赔偿金范围,原来公司辞退的要补偿,现在合约到期的也需要了。(个人估计现在要加大对劳动者的保护,这条通过的概率很大)" e! i$ a5 d3 Z, n# d
& j* Z8 ~9 P+ e2 E8 G' z* J- R; P( i
选2,意味着他算新人重新进入公司,一切从头开始,当然也包括公司工龄,所以今后再离职的时候这5年就免了。- w; a$ D" I+ o. S
# Z$ e! E, w# p% B8 t* \
个人认为,他过了两个月费尽周折还回公司来,说明公司对他具有绝对的吸引力(可能是工作环境,也可能是待遇,以及公司在行业中的实力和发展),所以我可以乐观的估计他在公司的收入将会不断的提高,——提高也就意味着今后计算补偿金的基数会更高!. f# L( [3 R: g. J6 I
& ^7 C( e6 B$ p3 k! W: \所以了,只要双方都明白了这个游戏规则,和未来的变化趋势,我们的张先生应该会主动的要求退钱,而楼主你就参照贵公司的企业文化灵活掌握吧!
, b+ j0 ~4 W8 R4 H' M**************[/quote]' Z! B1 c- P+ y T
[em17]有道理! 如果部分还以后现出现劳动纠纷还不好认定. 或者直接在再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龄明确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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