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号人事部-2hao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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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2 P8 v0 ~. A. p f俗话说:“真正的老司机并不绕过路上的每一个坑。”但对一个成熟的HR来说,在试用期管理方面,不仅要绕过所有的坑,还要在容易出现纰漏的地方格外留神,以免无形之中为其后的管理工作“挖坑”。2号人事部整合互联网信息,总结提炼了试用期用工管理的关键风险点,并结合具体案例分析应对之道。让大家充分了解,入职手续没办理完毕存在的风险与规避方法。 1、案例: 2017年3月,李某通过社会招聘被深圳某公司录用。报到当天,公司人力资源部向包括李某在内的新员工发放了新员工入职手续说明,要求新员工提供前单位离职证明、退工材料、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办理入职手续。 同批次入职的新员工陆续按公司规定提供了材料,并签订了劳动合同,而李某一直未提供;公司人力资源部一再催促其尽快提供材料,但李某表示前单位离职证明尚未开具,因此,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同年7月底,李某辞职。随后,李某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差额1.8万元。 2、防范措施: 通常情况下,企业掌握着签订劳动合同的主动权,所以,若双方未能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责任往往由企业来承担。比如当出现入职时未能提供完整的入职手续资料,则由可能会导致入职手续没有办理好,双方劳动合同自然无法签上。 所以我们需要注意,在向拟录用员工发放《录用通知书》时,务必写明入职时需要提供的资料列表,若因个人无法在某个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完整提供前述资料,则《录用通知书》失效,双方劳动关系不成立。 : B1 r: R5 g( W% M+ _;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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