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记录没有经过员工签字认可是否可行?
在劳动仲裁时能否得到认可?<BR>平时的出勤、病假、事假、加班等,月底只有考勤员和部门经理的签字,没有经过员工的签字认可,制度中也没有提到员工签字的事情,只规定由考勤员签字,部门经理核实后交人力资源部作为工资核实与发放的依据。回复: 考勤记录没有经过员工签字认可是否可行?
<P>各地的认识可能不一致。深圳的做法是员工不认可的话,审判实践中也不确认,因为,如果只要考勤员和主管签字的话,单位完全有能力作出一份虚假的考勤。</P><P>当然,要证明员工的出勤情况,如果考勤表不足以证实的话,有员工签字的工资单上面有出勤时间、加班时间的记载的,也可以证明。</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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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楼高手!</P>回复:考勤记录没有经过员工签字认可是否可行?
买台考勤机,这些问题就不存在了。回复:考勤记录没有经过员工签字认可是否可行?
同意二楼说法,每月领工资时都有签字的,那其实就已经证明了当事人同意他的考勤。回复:考勤记录没有经过员工签字认可是否可行?
每月领工资都是打卡还签的什么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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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原帖由 <B>不良资产</B> 于 2009-4-7 13:23:00 发表<BR>每月领工资都是打卡<BR>还签的什么字? </P><BR><P> </P><BR>
<P>呵呵,很多单位都是这么操作的,就是发工资通过银行转帐而不需要员工签字,需要说的是,这样的做法不是一个理想的做法,工资条员工不签字有很多的弊端,通过银行转帐只能证明单位该月通过银行给员工发放了多少钱,而且,这些钱按银行的记载还属于代发工资。而事实上,计算经济补偿金、加班费等是需要按标准工资或全部工资为基数来计算的,很多发钱的项目,单位可以把它用别的名目来表示:如:劳保费用、计划生育费用、洗理费用等,这些项目依法是不属于工资范畴的,在计算经济补偿金、加班费等时可以不列进来的,但因为员工没签工资条,导致工资结构没办法证明,就会导致原本不应该计算经济补偿金的项目也计算了,给单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因此,工资条应该要员工签字,具体分析等详见本人的工资篇(下),等本人有空了再发上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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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的回复!请给你你工资篇(上)的连接学习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