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猪嗷嗷飞 发表于 2010-7-1 10:04:12

实际操作中,一些关系户可能有这样的要求,并且企业也不好拒绝,我们的做法是让该员工走人但是按月支付其工资,该员工的工资不在工资表中体现

bettyzr 发表于 2010-7-1 12:52:45

不答应,火舞黄沙回答挺好的。

果果1234 发表于 2010-7-1 15:26:15

当然不答应,答应了就是百害而无一利啊!我们也遇到过,一率不答应

kaolaling 发表于 2010-8-9 14:55:10


如果领取失业金,社保就没法缴纳,如果缴纳社保,就无法领取失业金。
签订劳动合同是必须的,不签合同部交社保,企业确实可以得到一定的利益,可是从长远来看,并非明智之举,因为该行为违背了劳动法,万一如果以后该员工以此要挟,企业到时候很难逃脱责任。

伊人独儛 发表于 2010-8-10 11:02:20

回复 21# 骑猪嗷嗷飞 的帖子


    可是事实劳动关系依然存在啊!

懒人王 发表于 2010-8-11 07:13:01

坚决不能要。令缺毋滥

brave-heart 发表于 2010-8-11 09:53:43

不答应,风险太高!

骑猪嗷嗷飞 发表于 2010-8-11 11:15:11

回复 25楼 伊人独儛 的帖子


    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就看你们的财务的做账能力,这部分人的工资可以通过财务转成其他成本费用,该人员不在企业上班,又不接受公司管理,拿的工资从账面上来看又不是工资。您说这样还是事实劳动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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