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lgj419501
发表于 2010-10-18 10:56:30
案例让我想到了几年前所亲身经历的一件事:D公司E与孔某的经历完全一样,职位、用工模式、工作性质一样的,也是在辞职时提出要节假日加班费,经调解无效要求仲裁,后经仲裁委员会调查发现,E的很多时间并无加班意向,而是个人行为,举例十一假期间,E与朋友(无任何业务关系)去外地风景区游玩,事后,E的朋友中有一人与E所在公司老板是熟人,一次相聚向E的老板谈起过此事,说由E牵头去了某地玩得很高兴,当时E并没有辞职的动向,为此E的老板也没把此事放在心上,直到E辞职提出要加班费时,E的老板才说出了此事。
仲裁委员会最后仲裁决定:对E提出要求D公司支付加班费一事不予支持。理由是:
1、E实行的用工制理论上可以得到支持,然而,放假期间都无人再上班,难道说陪人游山玩水也是算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吗?
2、公司制度规定,没有上班的时间算是矿工还是算什么?
3、合同要求必须完成50%业绩,又完成了多少,这损失谁负责?
4、拿着高薪确做着普通员工的事,按普通员工工资享受退出多余部分。
所以,我个人认为,孔某的要求不应得到支持!
476762433
发表于 2010-10-18 11:30:50
什么行业的
rouwanzi
发表于 2010-11-11 16:40:28
拿年薪制的话,应该不参与员工的工资分配吧,是在员工工资体制之外的工资制度。
福气老高
发表于 2010-11-12 13:52:17
高管和营销人员可以申请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但公司在合同中约定的是综合工时制度,执行综合工时的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的要支付加班工资。但本案中,孔某为完成年销售额,自行安排的出差本应不能作为加班,但用人单位却在其出差过程中每日都有相应的出差补助,这就可以认定是单位安排其加班的或对其加班的认可。
为此,孔某的申请可以得到支持。
fengzi4313
发表于 2010-11-12 17:45:47
个人举得关键在于公司要举出孔不存在加班的例子,就像wlgj419501所说的那样,举出在假日期间没有加班,而是陪着人去游玩。
绿茵草莽
发表于 2010-11-15 11:39:44
协议工资,不存在加班费的问题。
tommy1230
发表于 2010-11-16 13:32:54
看工资的比例吗,你把加班设置到绩效考核里面不是一样吗,
晓晓峰
发表于 2010-11-17 11:35:16
公司制度需要完善,管理人员需要觉悟,呵呵!
kiddwang
发表于 2010-11-17 15:46:01
不论签订的是何种工时制度,在法定节假日加班了就必须支付加班费。两年内的加班举证在企业,因此如果就法定节假日来说,企业必须支付加班费。
但鉴于高管及特殊岗位的需要,企业应该签署不定时工作制为宜,并且在劳动合同中注明对于加班的解释。
史努比029
发表于 2010-12-5 23:05:29
一、看该公司的薪资结构设计中有无加班费这个项目?
二、综合工作时制或不定时工时制在当地有无报批?{:5_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