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yan.hi 发表于 2010-12-23 08:58:28

回复 4楼 yanyan.hi 的帖子


    看帖子不仔细啊,如果合同到期的话,是不用赔偿的。

snxxzzz 发表于 2010-12-23 09:00:48

需要,赔偿。按其履行劳动合同的年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之比例承担未履行期限的责任

乖巧猫猫 发表于 2010-12-23 09:05:42

附议林子姐姐、柳絮姐姐!
另外我好像记得在哪里看到的,说是在工作中未运用到所培训的内容,员工离职时,单位不可要求付赔偿费。应该是我瞎扯滴{:5_278:}

方外之舟 发表于 2010-12-23 09:06:03

看那看,能不能挣点分

非专业人员,本着简单问题复杂化的原则,或许要确认几点细节:
1、双方有没有签署培训协议
2、单位有没有为该专项培训支出专项费用并保存相应单据
3、有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合同
4、劳动者离职是在合同期内还是合同结束后
5、如在合同期内,是否在试用期内离职
6、劳动者是主动离职还是被动离职
..........................

参考:
1、没签协议,哪里凉快去哪里
2、没有,哪里凉快去哪里(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培训费用,用于劳动者的职业培训,这部分培训费用不能作为约定服务期的条件。)
3、如果没有,别要钱了,还得赔钱
4、合同期结束未续签,不得要钱。合同期内,或许可以要(在能要的情况下,最高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5、试用期内离职,要不到培训费的。应对建议:转正后再进行“昂贵”的培训
6、合同期内,非企业原因劳动者主动离职的可以要,参照第4条;企业原因主动要求员工离职的,貌似无法要
7、...............有请专家补充

附注: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较长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

司马弓钦 发表于 2010-12-23 09:12:56

回复 10楼 司马弓钦 的帖子


    怎么个“强悍”法?{:4_90:}

奕哥 发表于 2010-12-23 09:14:12

絕對不可以,
1.出資培訓不一定屬於“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
2.未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視同用人單位放棄訂立協議,也即視同放棄追溯違約金.

咖啡厅 发表于 2010-12-23 09:17:37

1、用人单位出资培训劳动者后却未约定服务期,培训赔偿按劳动合同期限分摊培训费用;如是合同到期离职则员工不必赔偿;如是双方提前解除合同,则员工应按剩下的期限折算赔偿;不过如是试用期的员工也不必赔偿;
2、培训费用主要指员工培训的学杂费等,公司要有支付凭证,否则员工可能拒绝赔偿;

本帖最后由 咖啡厅 于 2010-12-23 09:19 编辑

anjingdeying 发表于 2010-12-23 09:28:45

{:5_239:}应该不可以吧,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好服务期,才能要求支付赔偿费

chengxinhong123 发表于 2010-12-23 09:33:09

根据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劳办发 264号)的规定,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依据该《复函》,双方既未明确约定服务期,也未约定具体的劳动合同期,公司可按照5年期限来服务期限,然后以已经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赔偿费用。
  而依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2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及25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规定来看,如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明确约定培训费用、服务期及违约责任的话,则用人单位很难向劳动者索赔。

chengxinhong123 发表于 2010-12-23 09:34:25

提醒各位HR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通常需要投入巨大的资金和物力,为了避免约定不清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用人单位在出资对劳动者进行专业培训前,还是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培训协议,明确约定劳动者接受培训后应当为企业服务的期限及违反服务期约定劳动者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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