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人网论坛线下交流第一期<辞退员工的技巧>
从2010年10月19日开始,在2010年最后的两个多月的时间里,中人网论坛陆续主办了九期线下交流,得到了广大家人的强烈支持和踊跃参与。在2011年,我们继续将这一模式进行到底,与广大的中人家人一起学习、交流和分享,也期待各位家人在交流中共同进步。附:前九期交流实录第一期:线下论战实录-----加班与加班费问题解析 蹲着玩尿泥第二期:线下论战实录——企业培训体系规划与实务 大尾巴的鱼第三期:线下论战实录—《劳务派遣相关法律问题 兰泉第四期:线下论战实录——各类休假管理及考勤管理中的法律问题 安安的爸爸第五期:中人线下论战——《招聘体系与面试技巧提升》 会打哈欠的猪第六期:线下论战第六期实录——有效的沟通 大尾巴的鱼第七期:线下讲座—控制加班费的技巧及考勤处罚 安安的爸爸第八期:六月雨老师2010年12月20日“招聘与甄选”线下交流节录 六月雨第九期:线下论战实录—《建立客户导向的KPI体系》Shicaiyuan辞退员工可以说是现代企业主管的权利和义务,也是企业主管的杀手锏。一味地避免辞退员工,只会在一个企业中造成一种姑息养奸的风气,但是辞退员工过于仓促草率,也会引起后遗症。因此,辞退、裁减员工是HR必须处理,又是最难处理的工作。那我们应该用什么办法更好更巧妙地在不影响公司利益的前提下辞退员工呢?请关注2011年中人网论坛线下交流第一期:《辞退员工的技巧》,让董军律师告诉我们:如何提高辞退员工劳动争议风险的预防和应对能力,避免各种风险。
董军律师,中人网论坛专家组成员,上海交通大学劳动法硕士,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长期致力于劳动用工的实务与研究,擅长于处理重大、复杂的劳动案件:群体劳动争议、涉外劳动争议、中高层员工劳动争议、股东纠纷衍生的劳动争议、涉及不正当竞争和商业秘密的劳动争议、劳动合同解除引发的赔偿案件。
2011年1月10日晚上,中人网论坛与你相约中人网线下交流群,群号:78106234。申请入群者请注明:中人网ID+参加1月10日交流,否则将不予通过入群申请。隆重介绍一下:主讲:董军律师、主持人:在路上的苦行僧、书记员:yolanda_lu,欢迎大家热烈的飞吻。
19:15分开始统计参与交流人数并宣布交流期间的纪律,19:30——21:00为董军律师主讲时间,21:00——21:30为自由交流时间。
在讨论结束后,在交流记录整理帖中,所有参与讨论者跟帖领取50金钱、10威望、10贡献的奖励,主讲人跟帖领取500金钱、50威望、50贡献,主持人和书记员跟贴领取200金钱、20威望、20贡献。 PS:如果大家对于2011年第一期线下交流有什么样的问题需要董军律师解答的,可以先行跟帖提问。-------------------------------------------------------------------http://ptlhxx.2288.org/xyj/shangchuan/shipin/200651292230253.mp3
本帖最后由 超级版主 于 2010-12-30 15:05 编辑
借宝地一用哦:
摇曳的葵 板凳记得劳动法里有条
不符合本单位要求与标准的可以辞退(大体是这么个意思)
这句话明显弹性很大
我想知道 法律解读上有没有细化的解释
或者说 公司方有什么标准lisajinfengwang
13楼我们公司涉及到劳务派遣退回的问题多一些,而且时有发生,希望能讲一点小雨的理想
43楼我们单位职工大部分辞职都不提前申请,都是当天提出希望当天就办理手续,但是有些人我们希望能够坚持一段时间,肯定不会超过一个月的,但是有的说得好好的,第二天就不来上班了,我们也没办法,这样我们能以旷工的名义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吗,因为我们公司连续三天旷工视为严重违纪,公司有权解除合同,而且旷工我们有经济处罚的,我们可以同时采取经济处罚和解除合同两种措施吗?newgan 54楼厂里出现了精神病人的话如何进行处理?{:5_257:} 支持了 这个东西很不错~
木子@涛涛 67楼
如果公司员工手册规定:任何时间都不得连续请假超过十五天,超过的话就予以辞退,请问这样可以吗?另,如果该员工在未办理请假手续,只是以口头告知需请事假一个月,到期未上岗,是否可以以旷工名义解除劳动合同?
gwyeast 70楼
绝大多数企业都有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问题,而有这类问题的企业几乎100%抱有侥幸心理,从招聘忽悠到离职,或是做些写个放弃“权利”的协议之类以掩耳盗铃自欺欺人,而99%以上有此类遭遇的员工不是被忽悠一年又一年(没文化惹的祸啊)就是敢怒不敢言(弱势群体嘛)或是习以为常(社会的悲哀)。问,假如你是空降HR,遇到此类问题:
1.如何安全得辞退此类员工,以避免潜在的赔偿风险?
2.在新的社会保险法下,如何处理?
本帖最后由 超级版主 于 2011-1-9 20:58 编辑
记得劳动法里有条
不符合本单位要求与标准的可以辞退(大体是这么个意思)
这句话明显弹性很大
我想知道 法律解读上有没有细化的解释
或者说 公司方有什么标准 争取这次不要错过。 很不错 !支持 支持 !!!!!!!!!! 谢谢分享,超级喜欢那个大红戳,“版主推荐”,很帅
严重支持,努力学习 辛苦了,尽量参加且不迟到{:5_146:} 先支持一下~~
但1月10号晚上要喝喜酒...暂不报名了~~ 这个很实用,期待中{:5_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