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UWANG
发表于 2010-12-30 21:00:54
挺温馨的一首歌。。。离音乐很久了。。顺便,今天张杰演唱会好像。。
wushijun
发表于 2010-12-30 21:07:18
辞退员工一定要有理有据。尽量不要辞退员工,可以想办法劝退。
anchortools
发表于 2010-12-30 21:19:48
参加,一定要参加,在自己的日程中增加这么一条,参加线下讨论,学习。
spcchenyue
发表于 2010-12-30 21:46:35
此帖收藏!~感谢超版。
wadyw
发表于 2010-12-30 21:47:05
期待啊,学习下高招{:5_257:}
木子@涛涛
发表于 2010-12-30 23:35:02
如果公司员工手册规定:任何时间都不得连续请假超过十五天,超过的话就予以辞退,请问这样可以吗?另,如果该员工在未办理请假手续,只是以口头告知需请事假一个月,到期未上岗,是否可以以旷工名义解除劳动合同?
蝈
发表于 2010-12-31 07:42:36
好主意,又到年底了,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可以说,几乎90%企业不懂得怎样辞退不合格员工。翘首以待!{:5_252:}
老北京
发表于 2010-12-31 08:02:52
我很期待啊{:5_228:}
gwyeast
发表于 2010-12-31 08:29:19
绝大多数企业都有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问题,而有这类问题的企业几乎100%抱有侥幸心理,从招聘忽悠到离职,或是做些写个放弃“权利”的协议之类以掩耳盗铃自欺欺人,而99%以上有此类遭遇的员工不是被忽悠一年又一年(没文化惹的祸啊)就是敢怒不敢言(弱势群体嘛)或是习以为常(社会的悲哀)。问,假如你是空降HR,遇到此类问题:
1.如何安全得辞退此类员工,以避免潜在的赔偿风险?
2.在新的社会保险法下,如何处理? 本帖最后由 gwyeast 于 2010-12-31 08:32 编辑
fanyehai
发表于 2010-12-31 08:40:19
期待中,辛苦各位前辈了,感谢你们创造的成长平台!{:4_101:}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