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尘HR笑
发表于 2011-4-27 09:48:35
我们这边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告诉我们说——不签合同的不能用,我们也就照此执行了,不签风险确实太大了
bj-hr
发表于 2011-4-27 09:51:59
生产企业可以与工人签订集体合同的,你不妨从这方面着手考虑一下,看能否有突破?
曼舞丝竹
发表于 2011-4-27 09:54:12
不签合同直接终止劳动关系,先跟试用员工明确规定。
无胜于有
发表于 2011-4-27 10:02:09
直接在员工入职的时候就办理掉.
dearyatou
发表于 2011-4-27 12:07:24
回复 10楼 四眼仔David 的帖子
{:5_239:}太赞了,要不是现在招工难、用工荒,我早就毅然决然 不要不要不要
仙人掌12
发表于 2011-4-27 12:14:01
签订员工本人要求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协议书
dearyatou
发表于 2011-4-27 12:29:07
回复 13楼 zhaoxuexicn 的帖子
不带这样打酱油的{:5_242:}
dearyatou
发表于 2011-4-27 12:30:36
回复 13楼 zhaoxuexicn 的帖子
不带这样打酱油的{:5_242:}
cowboykiki
发表于 2011-4-27 14:11:14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已经给了补救措施了,就是劳动关系形成后的一个月内马上处理,否则就是挨罚。
蓝色恒星
发表于 2011-4-28 11:20:18
需有员工本人签收,不能由车间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