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 试用期未签订试用协议,工资按80%算还是最低标准支付?
大家好,我是南京的,6月18去一个公司面试,当时工资谈好是三千,试用期按80%计算,也就是2400,这些都是总经理和法人一起面试的,他们签字同意的。并6月20号我第一天上班,让我签“工资标准签单”,
具体如下:“××在我公司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400元,若在试用期内不能正式进入正常工作,独立承担工作任务,试用期工资按南京最低标准(1140/月)计算”。我签字了。
在这期间老板多次暗示我要出去喝酒,不然就不合格。我是做技术的,不是做业务的。所以6月29我提出辞职了。公司说按1140给我算工资。下月打到我卡上。这合理吗?
一直知道中人网热心人多,所以特来求助大家。
我现在的问题是:试用期还没来得及签试用协议协议,工资到底是按最低标准算还是按当初老板亲笔写的80%算?
小女子再次谢谢大家了 :handshake
本帖最后由 echovicky 于 2011-7-1 13:28 编辑
按南京最低标准80%算了吧! 根据同工同酬的规定,只要其他技术人员工资都为试用2400元,你是可以获得该工资的!! 具体如下:“××在我公司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400元,若在试用期内不能正式进入正常工作,独立承担工作任务,试用期工资按南京最低标准(1140/月)计算”。我签字了。
问题你怎么会签字了呢?
谢谢大家!
第一天上班,不签就不给办入职:Q 回复 3楼 宠着小猪 的帖子
可是我还没来得及签试用期协议。只有当初面试记录表老板的签字
个人认为应该按照2400的标准进行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要按照最低标准1140支付的话,1、应当由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不能正式进入正常工作,独立承担工作任务”;2、另外,对试用期内“不能正式进入正常工作,独立承担工作任务”的约定可能因为非常不合理而无效。 这样到底按哪个算呢 肯定不合理;
真的仲裁么,你肯定赢,不过最后都是在仲裁员的调解下,协商个价格;
上班9天;
1140/21.75*9=471.7
(2400/21.75*9=993)
相差500块;
协商三个月后,大家退一步,估计250;
那么这个没多大意思;
你的心情比500块值钱;
本帖最后由 看见你就头疼 于 2011-7-1 14:57 编辑
不是钱的问题,是咽不下这口气!
你没看到他那副嘴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