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men
发表于 2011-8-18 11:59:42
应该给予特批。。。企业应该要有人性关怀。
cllnhb
发表于 2011-8-18 12:52:12
回复 1楼 yolanda_lu 的帖子
首先先与这个员工聊聊,了解他家的实际情况及他以后的工作打算,假如他其实很想在公司工作,家庭现在遇到这种情况没办法,那可根据这种情况先给予20天的假回家处理一下家里的情况,若家中情况稳定可考虑回来工作
Aimee Zhang
发表于 2011-8-18 13:30:04
如果是在我们公司,也会准许请假的,以人为本,何况此员工确实是因为特殊的情况需要请这么久的假,如果不准,让他辞职了,现在用工环境也不是很乐观,我觉得一个熟手,一个兢兢业业工作的人,特殊情况还是需要特殊处理的。
雨晴儿
发表于 2011-8-18 17:10:58
同意请假。
理由:公司以人为本,A会很感激,并且假期满后后更加努力工作,这样公司多了一个忠诚度高的员工。另外,公司可以把制度不要定得太死,比如说:“一般情况下,一个计薪周期内事假不得超过20天”这样给管理执行者留下可操作的空间,同时也有约束员工行为的制度。
红尘HR笑
发表于 2011-8-18 17:33:16
制度和流程解决的是例行性工作,而特殊情况应特殊对待,例外性的工作和问题应该有变通的区间,不可一概而论,但是就制度而言该员工的请假确实不好批准,所以很多制度上最后一条总会是保底条款,就像很多法律条款中阐述的一样——其他情形
界上
发表于 2011-8-18 23:22:28
人若连至亲都不在乎,你能放心他继续在你的企业创造事业嘛?情况属实,可以批准请假!
若此属特列,无前列,则可有下列。
制度是人定的,人当然也可以改。社会是进步的,规则当然也需要完善和进步,所以,不放继续完善企业制度,比如:【一个计薪周期内事假不得超过20天,特殊情况除外,但须由某个层级的领导亲批,超过多少天的假期转为停薪留职。】以彰显人性。
完毕!
alice小小
发表于 2011-8-21 23:16:31
如果是我,我会同意他此次请假,
大家都说的挺有理的,停薪留职我想他自己本人也是能够理解的。
完颜清石头
发表于 2011-8-23 09:50:27
不同意请假。
理由:公司制度既然明确规定“一个计薪周期内事假不得超过20天”,就不能出现特殊情况,保证我们制度的权威性。
可以先离职,再入职的方式留住本身优秀的员工,相当于停薪留职。
HR剑客
发表于 2011-8-23 10:44:11
我觉得在处理员工关系的过程中,对“法、理、情”这三个字在不同的情况下有不同的摆法。
hansenyi
发表于 2011-8-24 09:05:33
1.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
2.任何制度必须建立在人道的基础之上。
3.建立制度的目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