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wyeast 发表于 2011-8-24 11:44:08

当然是同意请假喽!法理不外乎人情。
而且该员工具备三大特点:1、工作认真敬业2、人品足够好(孝心)3、遇 ...
yinger_72 发表于 2011-8-17 22:17 http://bbs.chinahrd.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带薪假貌似批得毫无道理!
我想问"公司规定一个计薪周期内事假不得超过20天",那么公司有没有规定事假超过20天如何呢?

SZGGXY 发表于 2011-8-26 14:01:51

谁家没有点事情呀 ,在部门都认可下肯定是工作上已经安排,不影响生产了,那么就没关系拉。

dzswloveyou 发表于 2011-8-30 21:33:03

如果情况属实,同意请假
理由:1、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准假,能体现公司的以人为本,对员工的关怀。该员工回归工作岗位后,一定会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回报公司。2、这种情况其他员工不但不会有什么意见,而且他们也会感觉企业对员工的关怀。3、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请示老板,特事特办。

小妮子--Grace 发表于 2011-8-30 21:59:52

不同意审批2个月,审批20天假期,同时做以下两个方面的事情:
1、特申请总经理慰问员工,并奉上慰问金和来回车票;
2、同意员工请假20天,20天后算自动离职,但是,可以在其两个月内回来,公司给予办理二次入职。

五月好时光 发表于 2011-9-1 15:53:53

如果情况属实,同意请假
5 m5 T1 E5 o2 g* s2 p! y6 G/ l理由:1、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准假,能体现公司的以人为本,对员工的关怀。该员工回归工作岗位后,一定会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回报公司。2、这种情况其他员工不但不会有什么意见,而且他们也会感觉企业对员工的关怀。3、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请示老板,特事特办。

跟我想法一致!

白头熊 发表于 2011-9-2 10:21:47

同意请假,且要派相关领导去慰问家人
理由:一个兢兢业业的员工至少对公司是认同的,再者该员工的工作态度、孝心都是学习的榜样。针对这种情况,建议公司给予一定假期是合情合理的,对于以后有类似于这种情况,需要根据各方综合的意见来确定。

管水 发表于 2011-9-5 10:55:11

办法一:同意请假。请员工附母亲病历,由总经理批准。
办法二:同意员工离职,但与员工约定事情处理完毕后,仍然回公司工作,企业内部计算在职年限等延续计算。理由:无法保证该员工在二个月内就能把事情办完,这样处理给员工更大的自主权,另外这次算个人主动离职,企业在以后实际计算员工在职年限可以短一些。

!鹅蛋孵鸡 发表于 2011-9-5 13:17:07

特事特办。
证明材料齐全有效的话,申请特批。

clhua 发表于 2011-9-5 16:21:12

首先,同意请假2月,人情还是很重要的,也属于“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中安全上的需求,这是来自家庭方面的安全,母亲生病。
其次,A在公司的表现非常好,给他假期也是对他这两年工作的嘉奖,让所有员工都明白,公司是奖罚分明的,给员工创造中归属感。
再次,A的亲人得的是癌症,这已经给A精神上很大的痛苦,如果公司能给他一些精神上的安慰,他肯定会很感激的,同时建议公司派人随同A一起看望家人,慰问下A的家人,让A一家人都能感受到公司的关心。这样也给公司做了一次非常好的宣传。
最后,公司制定的一些规章制度,不可能完美无缺,特例存在是正常现象,而且这种事情不能事先在制度内详细说明,没有人愿意看到那些令人心情不悦的字眼。
本帖最后由 clhua 于 2011-9-5 16:22 编辑

sh1985l 发表于 2011-9-5 16:56:36

留还是不留,定个基调:留的话就按特殊情况处理,私底下进行,不留批准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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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工作实战1)当人情与制度碰撞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