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wapaomo 发表于 2004-6-1 16:16:00

解聘人事专员,额外多付2月工资,以什么名义?

我公司先要和上海大一位人事专员解除合同,此人提出除了国家规定的补偿金外,应再多付给2月的工资做给赔偿.
公司领同意了,但希望我找个不可复制的理由来给他这额外2月的工资.因为怕其他员工知道了.
请大家出个主意,以什么名义好了.

撒就可了的发是了发 发表于 2004-6-1 20:52:00

re

可以用“特别奖励”这个名义来表彰他对公司的贡献

一滴清爽的甘露 发表于 2004-6-2 10:40:00

我的建议!

多简单的事情啊,可以给他包销相当于两个月工资的餐饮费等等!

泥妮 发表于 2004-6-3 09:26:00

权当工作奖励

2个月工资权当工作奖励。。。

杨英 发表于 2004-6-3 10:12:00

算是贡献奖吧

好歹人家也为公司做了不少贡献,又是做人事工作的,奖励一下也无防呀。

li老师 发表于 2004-6-3 11:18:00

特别贡献奖

填个特别贡献奖,要领导签个字不就行了。

碧珅 发表于 2004-6-3 11:30:00

这样应该没有话说

2月工资做工作绩效奖。感谢他对公司一直以来的贡献,对他本人的以前工作的一个肯定。

爱人同志 发表于 2004-6-3 12:21:00

!

领导想给什么名目都可以.

爱你十分泪七分 发表于 2004-6-3 12:49:00

特殊奖金

就是叫奖金就可以了,不要叫工资!

闲风捉影 发表于 2004-6-3 12:59:00

保密费用

对公司人事情况保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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