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wapaomo
发表于 2004-6-1 16:16:00
解聘人事专员,额外多付2月工资,以什么名义?
我公司先要和上海大一位人事专员解除合同,此人提出除了国家规定的补偿金外,应再多付给2月的工资做给赔偿.
公司领同意了,但希望我找个不可复制的理由来给他这额外2月的工资.因为怕其他员工知道了.
请大家出个主意,以什么名义好了.
撒就可了的发是了发
发表于 2004-6-1 20:52:00
re
可以用“特别奖励”这个名义来表彰他对公司的贡献
一滴清爽的甘露
发表于 2004-6-2 10:40:00
我的建议!
多简单的事情啊,可以给他包销相当于两个月工资的餐饮费等等!
泥妮
发表于 2004-6-3 09:26:00
权当工作奖励
2个月工资权当工作奖励。。。
杨英
发表于 2004-6-3 10:12:00
算是贡献奖吧
好歹人家也为公司做了不少贡献,又是做人事工作的,奖励一下也无防呀。
li老师
发表于 2004-6-3 11:18:00
特别贡献奖
填个特别贡献奖,要领导签个字不就行了。
碧珅
发表于 2004-6-3 11:30:00
这样应该没有话说
2月工资做工作绩效奖。感谢他对公司一直以来的贡献,对他本人的以前工作的一个肯定。
爱人同志
发表于 2004-6-3 12:21:00
!
领导想给什么名目都可以.
爱你十分泪七分
发表于 2004-6-3 12:49:00
特殊奖金
就是叫奖金就可以了,不要叫工资!
闲风捉影
发表于 2004-6-3 12:59:00
保密费用
对公司人事情况保密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