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说法案例】公司需要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吗?
【本期案例】这种情况公司需要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吗?
郭某,女性,2010年6月1日入职A公司,并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无试用期。签定合同时,郭某还提出不愿意公司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并签下不愿意购买社会保险承诺书,2011年2月15日,郭某向公司提出辞职,辞职原因为母亲病重,急需马上回老家,公司视其情况特殊,同意了郭某的离职,为郭某办理了离职相关手续,结清了所有工资事项。
2011年5月1日,郭某向A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提起仲裁,请求事项为:
1.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
2.支付在职期间的加班费
3.支付劳动合同赔偿金
本期案例有3个经典问题需要分析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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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虽有协议,但无效,必须补缴
2、有未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必须支付,但前提是对方的证据
3、自己离职,无赔偿金一说
听高手继续分解 在职期间社保和加班费的诉求是能得到支持的,赔偿金要看她的离职申请书是怎么写的才能决定。 已经在以上链接地址回复了~
在这里也回复一下吧:
1、社会保险可与本人协商,少给些现金给本人,不给予补缴社会保险;若协商不成,则需补缴,但要要求本人先把个人部分交到公司后,公司才给予补缴办理(有些人由于自己还要拿出一部分钱就不愿意了)。因为签订的不交保险的协议是无效的。
2、加班费,可要求本人提供证明自己加班的证据,若无法提供,可不支付。若让公司提供,公司的考勤都可以作假的,没意思~
3、赔偿金事宜,虽是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的,要看是否有员工手写的离职申请,若有的话,赔偿金无需给;若没有的话,公司哑巴吃黄连,要给赔偿金。
以上为个人看法,请大师们指点~~ 要是有7月1号之后的案例就好了 1.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
应该会被得到支持。虽然员工出于自愿,主动提出公司可以不用缴纳社会保险,但这是公司应尽的义务(国家不允许这种私下交易)
2.支付在职期间的加班费
这将根据公司的加班考勤管理规定以及员工提供的加班证明而定
3.支付劳动合同赔偿金
因为员工是以个人原因提出的辞职,所以没有赔偿金的索赔。 1、社会保障是国家通过立法程序,强制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缴费等义务。社保带有强制性的。所以在职期间社保必须要补缴的。
2、加班费的支付前提是对方能证明自己有过加班而未得到加班费或者补休。
3、自己辞职没有赔偿金的 1、公司与其个人签订的关于社会保险的协议是无效的,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义务,既然想追缴,个人部分的费用自己也要承担的。
2、申请支付加班工资,需提供相应的证据(如考勤表、工资条),如提供不出证据有证明加班的事实,申请是得不到支持的。
3、本案例个人提出辞职要求(母亲生病)支付赔偿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劳动合同赔偿金是没有的,她是自动离职的。加班费如果在职期间没表的话,那公司是要付赔偿金的。社保也得补缴,个人部分要求本人付。 案例我借去我们协会的群分享下。答案到时也来借去大家学习下。/{:5_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