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ysos 发表于 2011-11-10 13:26:38

1、贵企业在招聘、用工过程中有没有遇到双重劳动关系这种情况?如何处理的?
接受新人时,必须有近期的离职证明或失业证明。不允许有劳动关系存在的。
最好是查查参保状态。
2、社会保险这里,既不能不上,也不能上双份,大家是如何处理的??
如果有在参保状态,可以不用上。建议他原单位减员。不在同一个社保归集城市,暂时没影响。

xiaoqi0424 发表于 2011-11-10 13:29:05

扫盲了。圈了,有时间细读。

ping52 发表于 2011-11-10 13:50:49

暂时没有这样的事情,不过上海这边倒是有,只要交了一份社保,社保系统中就交不进去第二份的了,以后全国统筹,应该就不会有交两份的事情了吧~~~

朱小杨 发表于 2011-11-10 13:55:13

还没有遇到过,这是一个法律解读的问题,看怎么去钻法律的空子了。

kuai乐 发表于 2011-11-10 13:56:14

第一个问题:有这类人员,以前签订外聘协议,现在转劳务派遣了;

第二个问题:一直都是只上工伤保险,原因有三:
1、上多了没用,比如养老保险上了双份,等他退休了必须清退一份;
2、出了工伤原单位不会负责,只有本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3、证明材料充足的话,社保局允许只上工伤保险。

另外就文章中几个小块有不同看法:
1、文中援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那段,不需同时满足他说的那三条,满足1、2或者1、3就行了;
2、温馨提示对用人单位那一段,给出的建议没有可操作性。几百个岗位逐个列出,完全没必要,也不太现实。遇到员工兼职:
(1)一般都是警告下不为例,再犯依法解除;
(2)规章制度中直接列明禁止兼职,员工兼职的话按严重违反公司纪律操作。
3、《解释三》出台后,两个案例中的情况怎么处理已经很明了了,但对于全日制员工兼职问题,法律并没有的明确表态,所以各位hr可以根据本企业的情况,在制度和操作两个层面对这种情况进行规范。

liulei01 发表于 2011-11-10 13:58:03

1、找个劳务派遣公司走劳务协议。
2、让员工原单位出具以下证明:劳动关系保留在原单位的证明、为员工继续缴纳五险一金的证明和允许员工在外兼职工作的许可证明。
3、为员工买一份意外保险,以防万一。

wh343766761 发表于 2011-11-10 14:12:24

国家没有禁止,也没有允许。那就企业自己禁止咯。
  我还没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蜗牛的幸福 发表于 2011-11-10 14:26:34

本来我还想找份兼职呢,看来不行了

糖糖2003 发表于 2011-11-10 14:29:15

目前社保这块国家没有联网
偶们单位就有几个外地员工 之前在国企工作的
关系没有中断,国企也一直帮他交的,
然后我们公司这边现在也帮他缴纳了社保
现在变成了双份

坷垃 发表于 2011-11-10 14:29:28

1. 我们开掉过这样的员工
2. 遇到社参不上的,一般要求其原单位停掉;
  但也确实存在原来国企停薪留职的人员进入我们外企,因社保目前国家还没有全国联网,故参双份并不受影响,这些人还想着将来双份社保合在一起,退休后享受更高的退休金呢
页: 1 [2] 3 4 5 6
查看完整版本: 【劳法扫盲三】法律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