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odongjun 发表于 2012-3-29 08:38:26

员工已经离职,确认各项交接手续齐全,移交工作无误后就应该办理结算工资,没有理由再呀人家的工资,非得等待开工资时统一结算,如果人家要出国,难道你还要人家等你开工资时回国来领吗。完全没有理由。尽管很多公司都是这么做,但是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

像风儿一样 发表于 2012-3-31 09:41:57

蓝魔泪 发表于 2012-3-28 16: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问题又出来了,是先离职再退宿?还是先退宿再离职呢?

退宿是离职手续的一部分,现提出离职,接下来办理工作交接和退宿手续,待都办理完毕之后再行结算工资就可以了

hjk730031 发表于 2012-4-1 14:08:47

如果能给大家带来好处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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