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ara
发表于 2012-3-30 12:40:41
虽说6个月试用期没有问题,可是感觉好长啊,我们也是3年合同 是3个月试用期
艾习
发表于 2012-3-30 12:52:56
{:5_252:},人心难测,额的天啦,怎么什么情况都有,信任何在?
shuangju
发表于 2012-3-30 13:11:01
这个问题你可以直接问对方
若拉拉
发表于 2012-3-30 13:13:11
试用期6个月,是长了。试用期内解雇是需要正当理由的,一般公司不会干这么没品的事情吧。以防风险,建议楼主去谈缩短试用期时间。
suki3721
发表于 2012-3-30 16:28:38
要不你看看能不能签两年的合同,缩短试用期??
brainbow123
发表于 2012-3-30 16:43:46
如果是一份自己很喜欢的工作,就努力去做,人家生完孩子说不定不来上班也有可能啊。
丹麦
发表于 2012-3-30 16:57:43
建议楼主了解一下这个企业其他的岗位的试用期时间,如果都是6个月试用期的话,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另外还要看企业的发展规模,是否有大量人员扩招。
leo201010
发表于 2012-3-31 08:15:49
极有可能是个“陷阱”,不知谁出得馊主意!
liwang1
发表于 2012-3-31 13:30:26
我已经放弃这份工作了。不去浪费时间。
远古遗风
发表于 2012-3-31 13:37:07
我不赞成楼主的意见。
1. 关于试用期6个月。你要看这是不是该公司的普通做法,还只是针对你,若是普通做法,无任何疑虑在这。何况三年劳动合同,6个月试用期从法律角度上看是ok的;我们公司就是6个月试用期三年合同;
2. 关于是否陷阱。既然你已经知道你是去替代怀孕的同事,你当然可以在面试的时候追问同事回来的时候你的发展。若是正规公司,我觉得不会如此设置陷阱,更多的可能是未来对于这个职位有长远安排,或者对孕妇的职业另有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