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子大头 发表于 2012-3-31 13:53:58

lz还是思考慎密,不过也确实有这样的可能性,
要不就给公司说可不可以签一年,也给双方个机会大家相互了解,如果彼此不合适就早点离开(辞退),免得浪费企业的时间(花6个月试用)我想如果你站在公司的角度这样和他们谈,也许试用期就可以减少。6个月试用期我还从来没有遇到过,不防不行啊,现在的企业良莠不齐,我们还是应该为自己多考虑。
当然如果是多虑了,也就不用想烦恼了。

sawata 发表于 2012-3-31 16:40:03

看这个试用期的话,可能性的确有。孕妇最少的产假也有3个 月,如果加其他的也至少有5个月。。。

中队长 发表于 2012-4-1 14:01:16

小心为妙

未之区域 发表于 2012-4-3 19:28:19

感觉是有陷阱的嫌疑,一般招聘一个人,一次性就签3年的劳动合同少见吧,换位思考,我也愿意先签一年,做得好的话再续签就好了;没必要这么一步到位。

winson_lost 发表于 2012-4-4 00:22:05

{:5_228:}合同签三年,怎么可能试用6个月,本身不合法啊,哥哥

eye1eye 发表于 2012-4-5 17:15:55

有没有说如果表现好,是可以提前转正的,还是说必须得完成六个月的试用期。。。楼主冷静地想想

平安幸福 发表于 2012-4-22 14:49:08

小心为好,这可能是个陷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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