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雁南飞 发表于 2002-11-13 11:35:00

最好调理同一工作单位1

我认为不能在同一单位工作,可在两个分公司,或一总一分,没分公司那就。。。呵呵!

发表于 2002-11-13 11:58:00

最好是分开

两人若是有业务方面的关系,最好是重新调整一下,否则定会影响工作及管理决策,同时也不利于在员工中的影响。

hrliu 发表于 2002-11-13 12:03:00

re

基本所有公司都不主张夫妇在同一单位工作,大型的国有企业有时也会“肥水不流外人田”

netfly 发表于 2002-11-13 12:19:00

好像没必要吧

除非他们严重影响你的工作

djfire 发表于 2002-11-13 21:45:00

人家恋爱你也管

只有一个问题:凭什么??如果是在不行,那就只好俩人走一个!!!

qicq515 发表于 2002-11-13 21:52:00

无所谓

why 发表于 2002-11-13 21:54:00

为什么要管!

   

阿诚 发表于 2002-11-13 22:36:00

不必这样

如果两人构成了上下级关系,那最好将其中的一方调到另一个部门,使之不构成上下级关系;但没有必要拆散人家。这年头寻找真爱不容易啊!

sbdren 发表于 2002-11-14 00:35:00

巧儿都知道,干涉恋爱婚姻自由是非法的

小心侵犯人权

sbdren 发表于 2002-11-14 00:43:00

公司应当规定工作的回避制度

要是会计和出纳谈起来,那就得改变他们的岗位了。但你还是不可以阻止人家谈情说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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