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254240649
发表于 2012-5-30 11:20:48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此学生由于自己疏忽导致的身体伤害不能申报工伤。
cythiacn
发表于 2012-6-1 15:56:19
上述案例中提到:另由于我司未为该员工缴纳社保,其可能有权利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要经济补偿金,以其目前工作年限判断,法定应补偿其一个月工资。这句话似乎已经证明了是员工本人自愿提出离职,为什么还需赔偿一个月补偿金呢?
小差火
发表于 2012-6-1 16:18:15
cythiacn 发表于 2012-6-1 15: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上述案例中提到:另由于我司未为该员工缴纳社保,其可能有权利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要经济补偿金, ...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3款,第46条第1款,第47条,这几个条款连起来看!
zzrniuniu
发表于 2012-6-5 14:13:58
提几点介意:如果公司招的是实习生,建议签订《实习协议》;但看贵公司的这种情况,应该属于公司自招的员工,不是实习生,而是试用期员工了。
故人何在
发表于 2012-6-7 11:43:01
1、因为是学生是不能卖社会保险的,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的;
2、但是即使是实习生,如果出现工伤事故一般还是会参照工伤事故处理程序处理的;
3、首先,要确定这个事件是否属于工伤,如果不属于按照意外伤害处理,如果属于只能按工伤程序处理。
linzi922696
发表于 2012-6-9 14:30:40
小差火,这个“我司还有一项风险为若该员工提出由于我司未缴纳社保,导致其意外伤害费用不能去社保报销,而向我司索偿的话,我司是否有法定赔偿义务?若有的话,有无法律条文支持。若没有话原因是什么?”这个问题,我刚去参加我们当地社保局长的知识讲座,案例跟你的差不多,他说这个是不要走缴纳社保的,实习生跟公司构成的是民事雇佣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学校的学生都购买保险,他们可以从这个渠道申请赔偿,还有你们公司所购买的商业险。实习生是,在你公司上班出事的,不管是不是法定,公司从人性化的角度出发, 有些东西该做的还是得做!
lixiaoxv
发表于 2012-6-9 17:36:24
我记得,在北京的一个案例中,实习生如果签的是劳动合同,那么一切都正常员工对待.所有相关法律条文都适用.所以出现工伤企业承担一切费用.不过可能是学生,好说话,可以商量商量
况天涯
发表于 2012-6-17 18: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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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a小虎
发表于 2012-6-21 14:46:04
感觉这个问题好复杂啊,觉得已经是有事实劳动关系了,但是能不能走工伤报销,这个还得学习,等高人解答
kuai乐
发表于 2012-7-9 08:49:59
理论层面上:
1、核心问题是超过16岁的学生是否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这个问题尚存争议,但正如南极人所说,未有任何法律法规排除未毕业生学生实习期间的劳动者主体资格问题,根据法律没有明确禁止的就可以做的原则,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
2、次要关键问题是,当地社保局是否允许为这类人员参保?如果不能,这两个问题就都没有了;
3、“由于我司未缴纳社保,导致其意外伤害费用不能去社保报销?”,意外伤害险是去社保报销的?不是直接找保险公司理赔啊?
操作层面上:
1、既然该员工手中没有《劳动合同书》,此类人员又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
2、个人经验,这种情况,伤残等级不会超过9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