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心灵
发表于 2012-6-29 11:28:29
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企业因经营情况裁员,若6个月内招聘同岗位人员,需要优先考虑被裁员工。换句话说,被裁员工相对于社会招聘员工对于这份工作有优先被选择的权利。否则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houseback
发表于 2012-6-29 13:55:50
好帖、顶起
qiaoxifu
发表于 2012-7-2 15:19:06
企业有过类似的经历,但是只要把持住两点就可以了,第一:裁员的标准,裁员的标准应该是优胜劣汰的过程,留下的都是精华,如果裁员的标准是留下有关系的有背景的,会使的企业陷入“家族式”企业的危机,老龄化且素质低下,如果不把好这道关,生产任务突然增加时难免让HR面临较大的挑战 第二:保留一部分机动人员,如停薪留职的方式,福利、工龄保留,但是操作时不要与劳动合同法冲突,形成一个人才的蓄水池,但是这种情况是在短期内有效的,一旦这部分员工找到新工作是不会回回来的。
cielle
发表于 2012-7-3 13:02:42
刚开始,我们是要求那些被裁的员工重新上岗,工龄,享受的待遇延续。毕竟他们可以马上上手,不需要培训,可以节省不少时间和成本。
现在,如果碰上淡季,不会再采取裁员的方式,而是集体轮休,工资不变,考核工资奖金什么的没有。这样,也体现公司与职工同舟共济。等忙季时,也不会缺很多人,效益好了,就多发些奖金什么的。
风清扬传人
发表于 2012-7-3 21:29:23
尽管此种事情我也遇到不止一次,很纠结。但是,在中国的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这种事并不鲜见。如果是企业原因裁员,可以在裁员时向被裁的员工说明,企业再次招工时,可以优先考虑他们,毕竟他们是熟练工人,对公司有感情。当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被裁人员除外
laibin0381
发表于 2012-7-5 09:30:50
本帖最后由 laibin0381 于 2012-7-5 09:43 编辑
1、作为生产企业,基本都存在淡季旺季之分,人员的流动有周期性是肯定存在的,HR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合理储备外部人力资源,建立企业的人才库;
2、招聘的首先的前提是要看岗位与人员能力、水平的匹配度,同等情况的熟练工才被有限考虑,另外如果是临时的工作量可考虑外协加工或者劳务派遣,对降低用工风险与人力成本都是可行的。
3、从劳动法的角度来看,六个月内重新招聘同等岗位的优先考虑辞退人员;
4、从企业长远来看,合适的人员储备在整体用工紧张的情况能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建议可以考虑使用综合工时制度,计时与计件工资并举。
5、返聘被裁员工要控制好用工的风险,在过往的聘用记录中存在不良记录的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6、熟练工在操作技能、规范作业方面较新员工有较大的优势,同等条件能提供出更快的交期;
7、另外建议企业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在裁员时尽量做到优胜劣汰。
秋*天
发表于 2012-7-9 18:23:08
因为经济形势裁员,又因为经济形势招聘,其实如果这个行业如此反复,不妨以临时用工的形式聘用这些被裁掉的人。
不用培训即可上岗,赶订单满足客户是第一位的
天问1号
发表于 2012-7-12 09:27:53
呵呵呵呵,学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