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的问题
员工A于2011年6月1日和公司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于2012年6月1日到期。到期后公司没提出任何形式的劳动续签问题,A还是一直在上班,期间公司也缴纳了其社保。现在A主动提出辞职,并要求补偿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的补偿金2个月工资,和合同到期至今的6个月能否申请双倍工资的赔偿呢?望各位达人指点{:soso_e100:}
恩,应该是可以申请的。 可以 本帖最后由 柠檬草味道 于 2012-12-6 13:35 编辑
补偿金是很清楚的应该没什么问题要给他,纠结是双倍工资的问题。虽然未续签劳动合同,但是仍然帮其交了社保,能否算是延续了合同啊?单位可以不付双倍工资吗 原劳动合同到期后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已尽到诚实信用义务,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如劳动者拒绝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拒绝继续履行的,视为劳动者单方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已实际工作期间的相应报酬,但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自己再来顶顶·{:soso_e130:} 自己再来顶顶 员工的诉求能得到支持。
员工合同从2012.6.1到期,2012.6.2开始--今,员工仍在公司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但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需要支付从2012.7.2--2012.12.xx大概5个多月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PS:看看你们的原合同,有没有自动续签的相关条款,如果有,虽然肯定过不了仲裁关,但上诉到法院,也许还有一丝机会有意外惊喜
PS:2011.6.1-2012.6.1的合同期限,是1年零1天,这样的弊端是如果公司不想跟员工续签合同,那么这零1天,需要为此支付半个月的补偿金~~ 谢谢楼上的详解{:soso_e181:} 另外还想问问大侠们,这个补偿及和双倍的赔偿金,对于他个人主动离职和公司让他离职有没有什么区别的?或者说是不是他自己辞职就会没有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