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道祥
发表于 2012-12-14 17:24:15
支持爱心!
tangtang341
发表于 2012-12-14 18:04:56
说实话我不认为这样做是有价值的,我想每个员工可能都有自己的困难,既然离职了,我们只需在离职之前同他做好友善的面谈就可以了。离职的员工一般都对企业存在一定的不满
zya88
发表于 2012-12-14 21:53:38
暂时不支持募捐,因为我们要先考察这个员工是否有一颗感恩的心,要让他明白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家庭的负担重就应该更加努力的工作,不是选择跳槽来逃避,HR要去引导员工,让他明白。他现在离职不能够马上找到工作,压力会更大,心态更不积极。如果该员工引导以后表现出对家有责任感,那么我们HR提倡公司和公司的工会协助慰问。
haoed
发表于 2012-12-15 08:29:06
其实我觉得问题的关键是该员工是否还在公司,如果还是公司的员工,可以发个倡议书,公告出去,让员工自愿捐款。如果该员工离职或即将离职了,会征求老板意见,以公司名义给予适当慰问,而不大赞同发动员工捐款。
csm8099
发表于 2012-12-15 08:31:30
支持做法,这是一种社会责任。
有没有去挖掘绩效差的原因。差异化管理。
同时公司里有这么多的户,为何不申请一下国家的补助。另外还要教会他们挣钱的本事以及心态。
寒冬飞梦08
发表于 2012-12-15 15:19:09
不建议以人力资源部的名头搞募捐,企业不是慈善机构,如果真的想要帮助这个人的话,通过私人关系看能不能找到民政局或者其他的机构,既要让这个员工觉得是公司的人(最好是老板)出面帮助了他,又不要让他觉得公司是福利机构,有困难找公司。纯属个人观点,如有不妥,还望见谅。
东篱先生
发表于 2012-12-15 19:28:11
人情与法治的问题应区别看待。这是两个事,一码归一码。
jssdwangdong
发表于 2012-12-16 10:13:07
1、建议公司每年从利润中拿出几个点建立个公司员工困难帮扶基金,主要针对苦难职工和一些突发意外职工的关爱,个人不建议搞个集团捐助活动,每个职工的薪资其实并不高,公司没必要把这部分钱让职工去承担,公司建立个50万基金,比职工捐助的50万基金意义是不同的。
2、关爱和帮助员工不是根本目的,企业通过此项活动给全体员工树立一个“企业愿意与共患难的职工一起克服困难的决心“,员工更愿意在这样的组织中去发展,这体现公司的人性化,也就是感情留人。
3、捐助只是表面工作,企业要去设计一个能够激励更多优秀员工呆在企业去发展的长期机制,所以,建立帮扶基金是长久之计。
景逸轩
发表于 2012-12-17 08:54:01
楼主提到的这件事,让我想起我们在建的一个爱心基金,我知道领导的想法是好的,但是做起来未必容易,近期在寻求一个中和点,感觉很难。
依囡
发表于 2012-12-17 22:36:23
这种事情,应该先了解事情的真实性,如果确实属实的,可以进行内部募捐,但是前提是看这个员工在企业里做了多久了。或者企业可以从此事件后设立一个这样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