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满一个月的时候提出离职,还要不要签订劳动合同?
张某是公司高薪聘请的一位部门总监,入职时间是2012.9.15。为了慎重考察,在人力资源部多次提醒要和张某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公司王经理一直说要再观察一下,担心张某在企业文化融合上或行业转型上会有不适应。就这样,时间到了2012.10.15日,已经是入职满一个月的最后一天了,人力资源部再次向经理提出,必须要签订合同了,否则会有风险。也就在这一天,王经理收到了张某发来的一封邮件,表示因为不能适应公司的行业特性,特要提出离职。但鉴于目前手头上有一项工作正在推进,大约需要半个月的时间。人力资源部经理郁闷了,张某的劳动合同还要不要签订了呢?这件事情怎样处理比较好? 还是签了吧,不然到后面弄个赔偿就杯具了……
请他理解和支持工作,这个需要把程序履行完,不然真的纠纷公司就亏了 不签合同,也不能随便辞退人。合同必须入职当天就签! 本帖最后由 水中龙 于 2012-12-16 16:49 编辑
和他进行沟通,请他配合完成既定的相关手续。如果他不配合,可以发出电子邮件或书面通知或通告,以说明签订劳动合同的真实情况以及他本人拒签的事实,避免后续的巨大隐患。
以后应当入职当日就签劳动合同及其它手续,这跟企业文化是否匹配是两码事! 很好的案例 两种选择:
(1)不管用人部门如何坚持,10月15日当天办理离职手续,工作由用人部门安排;
(2)签订劳动合同,工作由该总监进行至半月后结束。
呵呵,这个层次上的人,何必纠结于这些细节,又何必拿法规硬套呢。 这种情况还是签了比较妥当,不签的话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还会导致半个月后因未及时签劳动合同的赔偿。 公司刚刚就遇到这种情况 还是个财务总监
1、不签 同时立马让其交接 走人,避免日后双倍的风险
2、照签 让其提交辞呈到时候走人
我们是让她签了 然后再走的~~ 一定要签,不然以后手尾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