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桂桂
发表于 2013-5-6 23:20:20
{:5_252:}我还真是第一次听说有这样的二胎政策,实在不明白该怎么处理,静听各位高人的指点。
学习与充电
发表于 2013-5-7 06:06:57
其实个人意见是作为企业首先要考虑的是在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尊重个人意愿。这个员工个人本身是想生二胎,本身与企业工作不应扯上关系,但如今站在他个人角度肯定是生二胎比较重要,但作为企业一方不能拿企业要负法律责任来赌注,这个本身企业没有必要冒险的。所以,作为企业来说,尊重个人意见但要和企业法律风险结合,实在不行只有让其辞职,待个人意愿满足了,企业对这个表现比较认可的员工可以随时欢迎返回公司上班。
快乐东方
发表于 2013-5-7 08:03:35
我们山东青岛这边近年农业户口申请二胎也明确说必须终止社会保险,否则一概不批二胎证。。。
其实,许多生二胎的员工并不想终止社会保险,她们更想享受二胎生育的相关待遇呢。没有办法,可国家的硬性规定就是这样了。。。
如果不终止社会保险,就无法符合生育二胎的条件,尊重个人意见,解除劳动关系。。。
蓝色蜻蜓
发表于 2013-5-7 08:23:26
生二胎是员工全家人的希望,HR是无法劝其放弃的。如果当地计生有这样的规定,再优秀的员工也得忍痛割爱。千万不要干出解除劳动合同却还让她继续留在公司工作的不正常劳动关系。
wge602
发表于 2013-5-7 08:25:06
让其离职,不留员工为佳
nbsxy1029
发表于 2013-5-7 08:57:47
找个关系好的派遣公司
稻香老农1986
发表于 2013-5-7 09:20:22
这个问题还真没碰到过。都是计划生育逼迫的~
宋瑞华
发表于 2013-5-7 10:15:42
好像是有些地方申请二胎的条件是需要不交社会保险有一定期限(大概2~5年),主要是二胎政策针对母亲为农业户口的以农、渔、林等为主可以放开,各个地方政策导致的
xbwan
发表于 2013-5-7 10:48:08
每个地区的计生政策有区别吧,没碰到过这种情况,但不正常的劳动关系还是得慎重,像我们公司也会有个别人员辞职后要求公司提供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一样,对公司而言,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是不会随意开具这样的证明的。
iam0611
发表于 2013-5-7 11:39:13
原来生二胎有这种政策{:5_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