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oming3
发表于 2013-5-8 15:48:04
放手吧。顺民心者得天下。
开个欢送会,毕竟是好员工,让她在欢送会上发个言,激励一下没走的员工,弄不好哭哭啼啼的就不走了也说不定呢{:5_228:}。
欢送会旨在发挥她的余光余热,一个好员工倒下了,千百个好员工冒出来。
水止境明
发表于 2013-5-8 17:00:54
了解清楚政策. 真的解除,只能作为储备了
kuaile
发表于 2013-5-9 18:17:30
本帖最后由 kuaile 于 2013-5-9 18:20 编辑
搬个马扎来学习了啊
qangel
发表于 2013-5-10 10:22:56
我的意见和许多家人的一致,如果真的要申请二胎,建议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以后麻烦多多。
是否可以采用临时工做法。
JINGGONGZHUZAO
发表于 2013-5-10 10:41:53
情与法的较量,从情理上讲,员工优秀,舍不得其离开,应该保留,从法的角度讲,企业可能会承担更大的风险;另外,如果此员工如果这样做了,是否给其他员工带来效仿作用,对企业管理很不利,所以,跟业务部门的领导沟通时,把此问题也说明,这样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作为这名员工的负责人也不会认为公司不重视优秀员工,而且还为其管理着想,这样会更好一些。
火百合_emily
发表于 2013-5-10 11:42:16
让其自动申请离职,这样公司不用承担风险。{:5_257:}
zytcxy
发表于 2013-5-10 13:18:41
首先确实不清楚生二胎和劳动关系有这些联系,真的不清楚~第二,应该和员工说清楚,两个选择,一是继续上班,不能接触劳动关系,不能停止社保,二是解除劳动关系,停止社保,不用来上班了,公司保留你的档案,作为后备人员,等你生完孩子后一切正常了继续回来上班,总不能所有问题都是公司都背负吧,她自己也应该承担一点才是
梦醒雪
发表于 2013-5-10 13:19:34
各听意见,各取其用。。。。受益了。不知道最后如何判定。。。。
日子张
发表于 2013-5-10 18:32:19
当断不断,必受其乱
shaobao0512
发表于 2013-5-13 15:17:33
作为企业,不能也没有资格去影响到一个女同志生育,要么按照用工签约,要么解约走人,这里面不要太多介入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