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b23
发表于 2013-8-2 10:24:01
我感觉,首先应该朋友的方式将其讲述关于社保的重要性,以及放弃社保的不利因素。对于执意放弃的,应以允许!
寂寞森林
发表于 2013-8-2 10:30:05
这个问题是很现实的问题,抛去社保在中国到底能不能管用先不说。
我以前处理过这样的事情,当时是在浙江海宁,劳动局的人是这么说的:
1、每个地方都有一个参保比例的问题,特别是对于非本地户籍的,海宁是规定非本地户籍不能低于55%的比例,海宁本地户籍的100%。只要外地人参保比例控制在比例以内就可以。
2、签订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申请书,这个申请书从法律意义上是没有用的,但是作为调解、仲裁这个阶段,他们还是认可的,还是会站在公司的角度去考虑的。
2、最安全的处理办法就是直接不要这个员工,但是对于劳动密集型的员工来讲,这又是个问题。
tyystar
发表于 2013-8-2 10:52:39
提供HR730的一篇文章供大家分享:
放弃社保的劳动合同无效
问: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的条款是否有效?企业员工社会保险是否可以“自愿放弃”?
北京安理律师事务所张晓光律师:根据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保险费既是职工的法定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故此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放弃社会保险的条款从法理上讲是无效的,企业员工也无权放弃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以员工自愿放弃为由而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非法的。
即使有员工主动承诺“放弃”社保,因这种承诺违反法律规定,也是无效的。一旦员工将来改变主意提起劳动仲裁,企业还得给他补办。
相关案例:
张某等四人应聘到某公司,公司在待遇方面提出如果职工坚持要求办理社会保险的话,从职工工资中每月扣除300元。张某等觉得还是多拿点工资好,至于办不办社会保险,也没什么关系。于是双方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在合同中规定每月工资2000元,对社会保险事宜公司不予负责。
此后,劳动保障部门在进行检查中发现该单位没有依法为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社会保险,遂对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公司为刘某等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该公司则认为,公司不负责社会保险是经双方协商同意,在劳动合同中已明确约定的。后经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对其宣讲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双方依法修改了合同内容,公司为刘某等办理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
sdkjrzb
发表于 2013-8-2 11:05:46
这个问题在我们这里是比较常见的,楼上虽说地方上有些规定投保比例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当地人不投保的也不在少数。我们在实际操作中除了要求不投保的员工书写申明外,还要求该员工挂靠到当地人社部门所属的劳务派遣公司。这样就能保证在出现问题的时候社保监察机构不会找公司的麻烦。同时还一定程度上规避了用人风险。什么时候同意投保了,还可以将该员工人事关系转回到公司。
jekkie
发表于 2013-8-2 11:09:31
社保是强制性的,即便是员工自愿不交也不行,保证书什么的都不管用。我的可以有几种方式应对:
1.对于相对重要的岗位,要求员工必须缴纳社保,哪怕公司多承担一些,以使员工税后收入高一些;
2.对于一般性岗位,在经过劝说工作无用后,可以考虑转换该员工的工作性质和用工方式:如转为小时工,劳务合同,或者直接转为劳务派遣,把社保风险转嫁给劳务派遣公司。由员工和劳务派遣公司谈。而且劳务派遣公司可作为第三地的公司按第三地社保情况处理。
冲大梁的
发表于 2013-8-2 11:32:58
这和咱们国家的社保制度有关,门槛的确比较高,导致最该参保的人反而没有热情。用人单位也没办法,这必须要缴纳的。
rikin
发表于 2013-8-2 11:57:06
从国家法律的角度来讲,是必须要缴纳保险的。因为现在人口老龄化,享受保险待遇的比缴纳保险的要多很多。另外,也是国家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种态度。
从企业的角度来讲,少缴可以节省成本。因为企业缴纳的部分比个人缴纳的部分要多很多。如果有的员工自愿不缴保险,企业也省部分资金。但企业得冒很大的风险。
从员工的角度来讲,大部分员工是想缴保险,也有些员工不愿缴保险。
至于问题的解答,个人觉得看企业对这个事情的态度。但作为企业hr人员,应将利弊权衡给企业,企业相关领导做决定。
若企业的决策是员工必须缴保险,那么hr在招聘的过程中就需要明确的向应聘者表明公司的立场和态度。坚持原则。
忆思
发表于 2013-8-2 12:33:51
这个是违法行为,签了协议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应的,最后公司还是要受伤的
管理学步
发表于 2013-8-2 13:19:48
企业和员工缴费太高,员工就那么点工资,再交交社保,没多少钱了,这也是员工不想交的原因啊。
wenxue68
发表于 2013-8-2 13:31:44
公司直接办理即可,无需员工个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