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dbkun
发表于 2014-9-25 12:57:19
员工要休假是合法权益,但是也不能对企业的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产生重大冲击,可以与申请员工充分沟通,取得谅解,把好审批关。
lulu1126
发表于 2014-9-25 14:01:47
mameng
发表于 2014-9-25 15:39:23
凡事与人相关,就会受个人家庭背景、阅历、性格等方面,造成不可控的因素。个人认为做为HR应该有的放失,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常理
发表于 2014-9-25 15:55:37
考勤制度里明确了假期管理规定,比如婚嫁必须在结婚证注册一年内一次性休完,遇到节假日合并,不得顺延;
其实我们也都是想大半个月不用上班的{:5_259:},
sjdmkdy
发表于 2014-9-25 16:11:32
公司制度规定,婚假、年休假等长假不可与公司或国家的长假并在一起休
blue-water
发表于 2014-9-25 20:37:12
该给的假就得给。生活和工作的平衡中,也保含这一块。
blue-water
发表于 2014-9-25 20:37:19
该给的假就得给。生活和工作的平衡中,也保含这一块。
朱彦
发表于 2014-9-25 21:15:30
公司内部制度可以约定婚假与长假不可一起休,但是这个制度未必就是合法的,一般公司出制度的时候需要公示给全体员工,无异议才能生效。
针对员工凑长假的情况,理论上是可行的,也是公司一种变相的福利。
但是对于比较特殊的岗位、比较重要的岗位,可以给员工讲清楚自己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同时,我们认为一般职业化的员工也能够根据自己的实际工作分清楚自己一次性到底可以休息多少天假。(弄不清楚的员工也没有必要在这个岗位上再待了)
我的员工给我请长假,我都问他:你认为你走这么长时间工作上的事情会不会受影响,一般人经过思考之后就自动缩短了假期,或者安排了其他的人来暂时接替他的工作。而那种明知工作离不开硬要休息的员工我会暗示他休假之后这个岗位可能就不需要你了。
广东长大
发表于 2014-9-25 22:29:48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mengyazhu
发表于 2014-9-25 22:49:43
这个问题只能软处理,毕竟该有的福利是必须有的,法定节假日是国家老大给的,在公司没用明确声明不能连休的前提下是需要公司管理层、HR、员工三方一起协调的。
我们公司目前是1500人左右的呼叫中心,作为考勤管理的主要负责人,我大概每季度给团队长和班组长发送员工的年休假情况,每半年给区域总和团队长发送团队年休假情况,督促及提醒年休假应适时合理安排下去。
我们公司还属于创业阶段,虽然人员算比较多的,但更多的是人情管理。对于年休假和法定节假日连休情况,考勤管理岗明确休假天数超过15天不享受全勤奖励,扣除相应比例的补贴,正好我们公司这块在基本工资的占比还比较大,对员工的制约作用还是比较有效的。
当然,一定要申请休假的势必有非休不可的理由,作为HRM以人为本的原则,与休假人相互理解,恳请对方交接好工作,保持通讯畅通,尽量减少因责任人变更带来的各种麻烦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