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中火烛 发表于 2014-12-2 16:30:14

我说一个解决方式:停薪留职!和当事人签协议,协议中规定清楚协商事宜,否则不予批假!
至于说批了的钱不够付的,该补齐补齐!
你们这批事假也太长了吧......请假流程不够严格!实在有事请,可以考虑辞职呀....

steady111 发表于 2014-12-7 21:46:48

anne安丽 发表于 2014-11-25 17: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基层管理组长的例子我个人觉得只能和他协商了,是他的原因导致的情形,如果是个明事理的相信和他说明补还社 ...

这种不缴纳社保的书面协议本身就是违反社保法的,万一因为社保中断而发生医疗费用不能报销、工伤保险失效等等问题,企业自身就只能认赔。
稳妥的办法:首先是请假制度健全,各级管理人员批假权限(也就是对应的成本)明确。还有,可以采用解除劳动合同并口头承诺长假之后再入职恢复原岗位和待遇甚至适当经济补偿,这样成本明确,风险没有。

roxing1985 发表于 2014-12-14 22: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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