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笑豆
发表于 2014-12-11 09:35:15
两个问题先分开来看:
1.在解决离职补偿问题的方法上,仲裁解决较为服众.
2.在对于员工缠闹问题的方式上,要切合员工的诉求,找到方法解决.攻心为上.
再结合起来解决,先解决1,再解决2.最好能1/2同时解决.
管水
发表于 2014-12-11 13:12:55
公司支持自己的意见,不要妥协,该做的都做了,让员工自己去申请仲裁或者法院起诉,不要再和这个员工多纠缠。公司关于这个员工的解除或中止的手续办好来。
larkie
发表于 2014-12-11 13:38:28
其实社保的这个问题,社保局的态度是,不诉不理,如果员工真的有心要去告的话,公司给补缴就完了,当然前提是员工也要支付个人的那部分,这样对公司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关于事件本身的处理,个人建议,只给补偿金,社保补缴部分不支付,除非员工同意与公司一起补缴。
处理这种员工事件,最大的切入点,还是员工的情绪。很多时候并不是他一定要什么,而是咽不下这口气。所以说处理了情绪,基本上就能平和的解决问题了。
bunnyhuang
发表于 2014-12-11 13:45:17
如果公司有把握,我觉得就是要坚持。不能姑息这种风气,不是你要我就得给。法律范围内是逃避不了的。额外给不给就是情面的问题,这么闹没意思。越是闹结果越是不如意。
sandy_zyy
发表于 2014-12-11 14:54:17
公司层面可做的基本都已做了,从日后管理的角度,公积金和社保差额部分是一定不能开先令,以现金形式给个人,否则,日后,所有离职员工都会闹。对于员工本人,可用时间策略,先放一边,冷处理一下,让他自己先冷静一段时间,表明公司定场,他闹过了,看到公司定场坚定,他自己也不会再纠结。
不吃韭菜
发表于 2014-12-11 15:43:26
最新进度报告:老板同意一次性付清,员工也不再折腾了。表问为什么,做了他老婆半天的思想工作这种事偶们怎么好意思说呢{:5_147:}
枫行
发表于 2014-12-11 17:12:46
我也同意让他去闹,他本人不愿意支付自己所应补缴的那部分,并且他只是想要钱而已,公司已经同意支付给他,只是分两次给他而已,估计他会妥协的。公司态度就得强硬一点,不然后面的员工效仿起来就不好处理了。
蓝色蜻蜓
发表于 2014-12-12 08:45:43
拖一拖,看谁更有耐心
天崖海角
发表于 2014-12-12 13:01:03
都解决了!!! {:5_205:}
路过。。。。 提个醒,公司老板对销售员工的产品知识不了解很生气,我感到意外。LZ,贵公司难道没有相关的岗位培训系统吗? 就我所从事过的小公司来看,为了熟悉产品,销售员是要一个星期左右到现场了解产品的。
天崖海角
发表于 2014-12-12 13:05:33
该员工是不是有点好大喜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