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忧清 发表于 2015-1-4 14:57:13

过节补助发放范围,如何界定?

本帖最后由 spcchenyue 于 2015-1-5 09:11 编辑

       话说事情是这样子的,在2014.12.31日,公司通知项目和总部做过节费,标准100元/人。于是, 我们部门负责做机关人员发放表(根据以往延续惯例,休假的人员不给),其中有个其他部门人员在12月29日起休假的,所以就没给她做。

       今天上午就来问我们部门,为什么没有她的?也没有事前和她说这事呢?说是不合理,十一的时候休假也都给做了啊!和休假没关系!(这其中有个起因,因十一是节后补做的补助,所以她也休假了,当时就把机关所有人给给做了。)

      公司对于这项节假日补助,一直没有下文明确规定的,但每个节假日的补助标准都确定,只是节前统一通知下,做表发放。请大家来发表下建议,该不该补呢?对于这个节假日补助,各公司都是怎么规定的呢?

钟钟^-^ 发表于 2015-1-5 10:51:58

节假日补助本就不是法定的,看各公司的要求和具体情况吧
我们公司来说,节假日补贴全员都有,只是发放金额跟职务挂钩

休假跟补贴没有太大关系吧,又不是加班费,尤其是金额不多、又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能给员工补的还是补了吧。要不就出个关于节假日补助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告知员工,什么情况下没有,以制度管理人,能大大减轻HR的压力。

Doris花花 发表于 2015-1-5 11:20:55

补贴这种东西是公司对大家的馈赠,更多是人情上的。
既然都发了,也不必少了某一人的吧。

学习与充电 发表于 2015-1-5 12:43:51

节假日补助是实物?还是现金?这个一般根据公司不同都有自己的规定,只要事先有相关规定或说明。我们公司一般实物补助是没有节假日区分,只要在职就有。

阿paul 发表于 2015-1-5 12:56:01

福利性质的就该全都给,企业关心员工的一种方式体现,没必要再设定那些框架。

vian林 发表于 2015-1-5 13:02:23

我们公司过节费是每个员工都有的,节假日的加班补贴是休假的没有

anne安丽 发表于 2015-1-5 13:38:50

补吧,我们公司除了发放的时候辞职的人没有,其他在职人员都有的,请假的就等回公司时候发。
福利是为了激励和留住员工,请假就有影响有点说不过去。

shaobao0512 发表于 2015-1-5 13:48:09

本来是福利的好事情,好事情就应该做好。可往往总会出现这些小插曲,弄的人不舒服。
我个人是这么认为的也是这么操作的。
1.凡是公司的各种福利,都应该有一个参照执行的办法细则,有法可依,这很重要!没有的话赶紧制定。呵呵
2.在没有办法之前,沿用故例。诚如楼主所言案例,应该给,不要因为100快的福利而让人们对福利本身发生不快,因小失大。
3.今后报名单由所在部门负责,我们只负责统计。要是部门多做了,咱就惩罚他;要是少做了,有他自己解决。
4.好事做好才是好事!
交流中进步

会飞行的草 发表于 2015-1-5 14:08:34

同样建议给补了吧,福利性质的东西,这也不是很多。下次对于这个补助标准方面有模糊的地方提前说明就行

xiaomao8160 发表于 2015-1-5 16:40:05

楼主也提到了,既然是节日福利,我觉得应该补给人家。
我们目前的操作是:如元旦发放节日费,那在12月31日前入职,且发放日仍然在职员工,不管其是否休假。
目前我觉得还是挺合理的。
因为一般的节日费都不多,既然公司都决定发这部分钱,那就尽量平等,不要把好事变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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