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请自来
发表于 2015-3-10 09:13:13
俊汐 发表于 2015-3-3 17: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这样说的话,有点含糊概念了,何况真要中国,试问公司的营业执照上地点会给你写中国吗? ...
这个说法简直无法反驳!
刘博超
发表于 2015-3-10 09:50:58
2.5小时已经影响员工正常生活,有权拒绝。
发表于 1970-1-1 08:00:00
发表于 1970-1-1 08:00:00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5-3-10 10:53:02
1、关于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市级范围以内均可,大于此(跨市)则视为约定无效。另,市级范围的概念是本市公交车能到达的范围,同时一般默认1小时车程。案例中,B公司属卫星城市,且自驾都需要2.5小时,应属于超出约定工作地点范围。
2、案例中,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解除,员工要求仲裁2N合法。
3、空白合同还能叫合同吗?
4、合同部分内容空白或部分内容约定违法,合同依然有效,仅空白或违法部分无效;合同打 部分内容空白或约定违法,则属于整份合同约定无效,等于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但仲裁内容可以支持,甚至还能要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呢!!
俊汐
发表于 2015-3-10 11:00:29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5-3-10 10: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关于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市级范围以内均可,大于此(跨市)则视为约定无效。另,市级范围的概念是 ...
分析的还算到位
长新金属
发表于 2015-3-10 14:19:42
我觉得公司可以和员工协商解决,我们公司是给予去分公司的人员福利补助,包括部分车费,生活补助等等
俊汐
发表于 2015-3-10 14:38:07
长新金属 发表于 2015-3-10 14: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公司可以和员工协商解决,我们公司是给予去分公司的人员福利补助,包括部分车费,生活补助等等 ...
若是给了福利补贴还是不愿意呢?重点不在于福利多少的问题,在于这么调动合不合法?
spcchenyue
发表于 2015-3-10 17:52:07
这方面***作的少,期待俊汐为我们解读权威结果。我也跟着学习一把。
俊汐
发表于 2015-3-10 20:20:45
spcchenyue 发表于 2015-3-10 17: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方面***作的少,期待俊汐为我们解读权威结果。我也跟着学习一把。
你留言中的“***”是什么意思?其实答案已经公布过,只是今天被推上了吹水堂,就把答案给暂时删除了,明天将答案公布,你可以关注一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