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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关系与劳动法
› 工伤,伤不起!
雄雄琪琪
发表于 2015-4-26 18:21:00
1、扰乱治安管理,直接报警
2、公司让办理了离职手续员工进公司的做法本身就存在问题,可以让公司保安完全拒绝此人进入公司。应该不稳不问,让他在公司门口闹。
3、全程视频录像,只要一妨碍到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立刻报警,然后直接让员工或者警察抬走!
4、可否作工伤认定,由社保局决定,不要自己出面说报不了,这刁民员工不信也不愿意去相信!
5、如果又在胡闹,仲裁不行就去法院告该员工,直接跟他耗
如果每个员工都这么一闹,那还有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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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