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媛
发表于 2015-6-4 16:41:28
1、第一次该员工提出仲裁,HR就应该及时储备相关对应人才;
2、员工与W公司签订劳工合同,结果却在Y公司上班,HR应该与其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变更劳工合同,劳动者利益的保护,以及对劳动者法律意识的普及;
3、续签通知书以及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都应该提前30个工作日与劳动者协商进行,或许劳动者自愿提出离职以减少公司损失,假如劳动者接到通知书后期限已到,他不愿意离职,我们是按照正常流程操作,也只需要赔付少许的经济补偿;
4、合作公司没有环评批复以及其他正常该走的行政工商流程没有完成以及社保缴费的问题,作为HR可以和老板去普及这方面知识,特别是工伤保险,可以给公司减少更多的损失,像车间操作难免会有些许意外的发生;
5、总之,HR要懂得防范于未然,招聘储备人才,培训普及法律知识,绩效提高工作业绩等等......{:5_208:}
xiayu
发表于 2015-6-4 17:18:45
看了各位的意见,我来说一下,看是否有几分道理:
1、2008年阿三来W公司工作,W公司因无此设备,阿三到Y公司工作。针对此点,请问W公司与Y公司是什么关系,是母子公司还是总分公司,还是让自己的员工到自己的配套厂家工作,而且此问题持续了四年,该员工仅是提出加班费的补偿,应该说还算仁慈了。作为HR应有一些职业的敏锐。
2、2015年5月9日,阿三又来应聘,W公司竞然又要了。相信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黑名单,为什么没有控住。从第一次来看,阿三的本质就是一个找事的人,任何一个企业只要想找事,总是能找出一点的。
3、阿三2015年5月8日合同到期,又旷工两天造成停产,HR没有针对此问题形成文字性证据,而是放任他继续干下去。
从以上来看,HR存在很多失职的地方,如果能及时进行管控,相信不会到今天这种结果。这就需要人力有一种职业的敏锐感,和日常的管控措施。
小弟,乱说一通,只针对事,不针对人。还请各位轻拍。
xiayu
发表于 2015-6-4 17:21:16
更正一下,就是2012年5月9日,阿三又来应聘。
HR提前做好了相关工作,对员工对企业来说都是双赢。
lgdhs
发表于 2015-6-4 17:26:23
Allenlibing 发表于 2015-6-4 15: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老兄这个问题确实很棘手,女职工回家待产休假的这段时间,可以和劳务派遣公司合作,用临时工,或许可以解 ...
姑且不说有些劳务派遣公司不正规,单是上岗前培训就需要几个月,GMP生产有硬性要求,如何应对?HR们都要知道,临时工这个词,很多年发前就没有人,换成了季节工。呵呵!
Allenlibing
发表于 2015-6-5 08:55:25
lgdhs 发表于 2015-6-4 17: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姑且不说有些劳务派遣公司不正规,单是上岗前培训就需要几个月,GMP生产有硬性要求,如何应对?HR们都要 ...
你们制药行业有硬性要求,人员是有点难培养,劳务派遣公司是很多不正规,但是现在也要面临着洗牌了,劳务派遣也可以向精细化方面去发展。
xxlg
发表于 2015-6-5 16:59:03
这公司也太强悍了吧
xxlg
发表于 2015-6-5 17:09:02
员工也有一定的赌气,但是这个事情公司理亏在先
xxlg
发表于 2015-6-5 17:09:43
rainytao 发表于 2015-6-3 09: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从楼主的描述,该公司有太多违规之处,没有经过环评,没有买社保,在我看来,这就是类不负责任的企业 ...
非常赞同
xxlg
发表于 2015-6-5 17:10:26
好学习天向上 发表于 2015-6-3 10: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些企业就有很多不合法,据了解有HR说他们签个劳动合同都得领导批复,签还是不签,晕 ...
是啊,不签又各种风险
xxlg
发表于 2015-6-5 17:11:16
员工协商处理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