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猫琪琪 发表于 2015-6-18 14:15:20

“我帮你”第二期律师在线答疑开始啦


http://bbs.chinahrd.net/data/attachment/forum/201506/12/140132gh327x3srg7jtb32.gif 为了方便大家解决工作中的一系列法务问题,中人网邀请了北京市道成律师事务所-劳动派专家律师来帮助大家解决疑问。 http://bbs.chinahrd.net/data/attachment/forum/201506/12/135814yp583zzy9hhgzv8d.gif 并在社区设立了“我帮你”的劳动法律师在线答疑栏目,本栏目在员工关系与劳动法板块里面。 http://bbs.chinahrd.net/data/attachment/forum/201506/12/135815s0ypbyxexbs33bq5.gif   第一期的在线答疑非常之火,感谢大家对本栏目的喜爱,因此下周我们又邀请来一位美女姐姐帮大家答疑啦 http://bbs.chinahrd.net/data/attachment/forum/201506/12/135816g2do6a86azkww8lk.gif
http://bbs.chinahrd.net/data/attachment/forum/201506/12/140151p9q7ns44md5cs786.gif

    http://bbs.chinahrd.net/data/attachment/forum/201506/12/132942b9haxh24qwqdexqw.jpg
http://bbs.chinahrd.net/data/attachment/forum/201506/12/135829k9nk97pkqfozipun.gif
http://bbs.chinahrd.net/data/attachment/forum/201506/12/140213fen00auqiee05iaa.gif 第二期在线特约律师:劳动派-张立岩律师

本次答疑时间:6月23-26日  上午9:00-10:00 下午13:00-14:00
参与方式:大家可以可直接回复帖子提问并 @劳动派-张立岩 ,(可以方便律师直接找到你提问的楼层!!)
例:张律师,您好,我的问题是XXXXXXXXXXXXXX  @劳动派-张立岩 ,

http://bbs.chinahrd.net/data/attachment/forum/201506/12/135832iprpgzy464kdung6.gif
http://bbs.chinahrd.net/data/attachment/forum/201506/12/140239xdg4j2sd278bh7gk.gif 律师简介:

http://bbs.chinahrd.net/data/attachment/forum/201506/12/140156xonal0d5ul8cx775.gif 业务领域:
        擅长处理劳动合同纠纷(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终止及解除;企业集体合同订立的相关法律事务等),入职招聘、工资报酬、社会保险、休息休假、培训协议、竞业限制约定、服务期、工伤赔偿纠纷等劳动争议的解决,企业并购、重组、破产等过程中员工的转移安置方案,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建立以及劳动关系的梳理等业务。
大家可以咨询以下方面的问题:
1、仲裁及诉讼争议解决;
2、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执行;
3、劳动关系的解除与终止;
4、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控。

第一期在线答疑地址:http://bbs.chinahrd.net/thread-828503-1-1.html

劳动派-张立岩 发表于 2015-6-18 17:18:30

静静地等大家~{:5_146:}欢迎大家将工作中遇到的HR法务方面的实际问题提出来一起讨论、研究!

kelly姐姐 发表于 2015-6-18 23:39:10

张律师,您好,我的问题是公司有名老员工最近工作消极,怠慢,已由用人部门退工给人事部门,人事部门已下发待岗书,那么接下来如何安排比较合适,公司想与这位员工 解除合同,一定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劳动派-张立岩 ,

劳动派-张立岩 发表于 2015-6-19 09:30:52

kelly姐姐 发表于 2015-6-18 23: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张律师,您好,我的问题是公司有名老员工最近工作消极,怠慢,已由用人部门退工给人事部门,人事部门已下发 ...

您好! 单位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先对该员工现岗位进行一段培训或调岗,其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能以该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并支付经济补偿金;不提前书面通知的在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为了提高回答的效率,把咨询回答时间统一定在:9:00—10:00,以及13:00—14:00。但是大家有非常紧急需要的也可以直接私信通知我。

spcchenyue 发表于 2015-6-23 08:58:17

劳动派-张立岩 发表于 2015-6-18 17: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静静地等大家来咨询啦~

{:5_258:}哇,美女律师哟。

麦子淘2008 发表于 2015-6-23 09:10:36

律师你好,我同学的公司遇到一个情况。他们是个生产型的民营企业。今年5月的开始,有一个车间因为订单没有接到,所以没有工作安排,就把该车间的同事全部放假了。现在在发放工资上出现了困境。车间同事都是计件工资,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基本工资。现在发放这个月工资,到时是发放当地最低工资,还是按照去年月平均工资发?@劳动派-张立岩 ,

劳动派-张立岩 发表于 2015-6-23 09:27:51

麦子淘2008 发表于 2015-6-23 09: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律师你好,我同学的公司遇到一个情况。他们是个生产型的民营企业。今年5月的开始,有一个车间因为订单没有 ...

您好!  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原料的上涨、用人成本的上升以及销售额下降等一系列经营困境。为减少成本,维持企业运营,企业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阶段性停工、停产来缓解经营压力,而企业在停工、停产期间,劳动者不再履行正常的工作内容,甚至没有再为企业付出劳动,该种情况下,企业也大多存在认识误区,认为既然没有提供任何劳动,就无需再支付任何工资,最后,却被劳动者诉至法院。
考虑到企业与劳动者天生处于不平等的地位,为平衡企业选择停工、停产的自主权与劳动者劳动及获取报酬的权利,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的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3条的规定,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如计件工资情况下,完成多少定额任务方为提供正常劳动定额,在于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科学合理的规定。而在计时工资制的情况下,停工、停产后,劳动者只要正常出勤,就应当支付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因为安排生产任务系用人单位的义务,劳动者没能提供劳动,并非源于劳动者原因。不能因此不予发放任何工资。
针对未提供正常劳动的,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国家或者本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为了提高回答的效率,把咨询回答时间统一定在:9:00—10:00,以及13:00—14:00。但是大家有非常紧急需要的也可以直接私信通知我。

spcchenyue 发表于 2015-6-23 09:38:02

劳动派-张立岩 发表于 2015-6-18 17: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静静地等大家~欢迎大家将工作中遇到的HR法务方面的实际问题提出来一起讨论、研究! ...

张律师,您好,我有一个简单的劳动合同内容的问题,想请教您:
如果劳动合同当中有如下约定:
“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问题:1.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约定此类条款?
         2.若可以,违约金额应该怎样确定为合法合理?

谢谢!@劳动派-张立岩  

jhzhuzy 发表于 2015-6-23 09:41:05

张律师好!咨询一个问题,老板并购了一家外省镇属集体企业,该企业员工的工龄已买断,已支付了相关费用。因业务萎缩,部分职工工龄买断后就自行离职,另有约2/3的员工继续留用。请问留用员工的工龄如何计算,是按新股东接手后开始计算还是延续老企业的工龄?作为收购方,处理员工关系方面有哪些注意事项?谢谢

yaoming3 发表于 2015-6-23 09:51:31

      您好!公司领导不情愿员工转正前给他上保险,非要我们修改招聘制度,明确规定新员工入职后,试用期结束后才能给上五险,一年以后有公积金。并且,在面试评价表中还企业单方面人为约定试用期的时限,由用人部门领导批示意见(缴纳保险时间为:1、两个月以后;2、三个月以后;3、六个月以后;4、一年以后)。
      请问律师,如果用人单位这么执行了,会有什么风险。用人单位如果不依法缴纳保险,一意孤行。作为用人单位的HR,该做哪些取证准备以降低赔偿风险(辞职除外)。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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