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曼达 发表于 2017-9-25 10:11:55

关于内部离职风气

最近公司出现一种很不好的风气,虽然劳动法规定员工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但实际案例中,员工今天提出离职,恨不得明天就不来了,一种不交接,另一种交接的很差劲。即便这样,工资也不能可克扣,还得照发,公司实在是一个弱势群体。遇到这种情况,大家会怎么处理?

啊曼达 发表于 2017-9-25 11:03:47

路过的大侠们留下自己的脚印呗{:5_239:}

北京劳动律师 发表于 2017-9-25 22:42:50

关键一点,一定要留员工书面提出辞职的文件,以防其他风险,关于交接方面,就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仲裁委立案庭实践来看,可以由单位作为申请人要求员工作为被申请人履行交接手续。其他地区要看地方实践。

橘䒕橘 发表于 2017-9-26 11:23:50

我们公司前段时间也出现过车间员工出现类似情况,要么急辞工要么请长假后联系不上,一联系上就说不做了,不做就不做了,关键公司还在给其缴纳保险,到最好该员工缴纳的钱都扣不到,这无疑给公司造成很大损失,也很被动!
后期我们调整了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按工作性质需要提前1个月的需要自己写辞职报告,不同意情况下不来上班了就按旷工算;然后办理离职交接也最好做一份离职工作交接表,交接人、接手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方可确认你工作已经交接完成,否则所有不按流程办理离职手续的都按制度扣罚,离职当月的工资也要办理完离职手续后才会发放,不是不发,是该你履行的最后的工作要完成。
扣钱不是公司的目的,为的是就算离职也可以好聚好散,如果真是紧急情况或原因我们也在沟通下特殊放行的!这样下来后期改善很多!{:5_257:}

小差火 发表于 2017-9-26 12:20:24

不交接,不发工资

yaoming3 发表于 2017-9-26 14:10:32

橘䒕橘 发表于 2017-9-26 11: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公司前段时间也出现过车间员工出现类似情况,要么急辞工要么请长假后联系不上,一联系上就说不做了,不 ...

好,很好,很好啊!
劳动者终于可以名正言顺的闪辞啦。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款解除劳动合同,并到仲裁诉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啦。

橘䒕橘 发表于 2017-9-26 14:32:11

yaoming3 发表于 2017-9-26 14: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好,很好,很好啊!
劳动者终于可以名正言顺的闪辞啦。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款解除劳动合 ...

你怎么知道是不合法的?如果一个企业内连基本的扣罚制度都算不合法的话,那员工爱怎么来就怎么来了!

橘䒕橘 发表于 2017-9-26 14:32:29

yaoming3 发表于 2017-9-26 14: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好,很好,很好啊!
劳动者终于可以名正言顺的闪辞啦。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款解除劳动合 ...

或者你有好的建议你可以提出你的看法,呵呵!

水煮一竹 发表于 2017-9-26 14:58:54

要先合法,首先要有员工代表大会召开,协商相关制度,并公示后。这些都需要有签字,拍照,留档。入职的时候也需要每个员工根据相关制度签字留档。。。如果涉及到旷工扣款必须要有这些集体讨论公示过的文件,这个到时候劳动仲裁才有效果。。。当然我们通常的做法就是扣工资,然后发钱给对方。对方要是提出仲裁。那就只能仲裁。当然自己公司要小心。尤其是要做好一些避免造成更多损失的措施。。。

rook993 发表于 2017-9-26 17:59:04

一听就是单位制度不健全,出台离职管理办法,依法合规就不会出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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