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tarina 发表于 2006-4-6 23:08:00

RE:[原创] 中人网全程关注《劳动合同法》出台

我正在写这样一个论文,等写好后,我发给你们看看

hzhyh 发表于 2006-4-7 14:24:00

、“6个月以上脱产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以及劳动

此条对用人单位来说极其不合理.
对于企业,除非上重大项目,否则在职职工接受六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的机会少之又少,相反短期3--5天的培训却不少见,而且费用也不低,按此规定是没办法签培训协议的了,对企业不公平!建议细分,分时间、分类别、分费用,这样对个人对企业都合理.

临时教师 发表于 2006-4-7 17:38:00

RE:[原创] 中人网全程关注《劳动合同法》出台

我认为我们现在面临的最大问题不是劳动法中写什么,而是怎样推动劳动法的执行,就目前来讲,对一些地方企业、民营企业,劳动法他们只承认对企业有利的一部分,至于劳动合同,差不多是开玩笑。

临时教师 发表于 2006-4-7 17:40:00

RE:[原创] 中人网全程关注《劳动合同法》出台

俩字:落实
仨字:抓落实
四个字:严抓落实

临时教师 发表于 2006-4-7 17:57:00

RE:[原创] 中人网全程关注《劳动合同法》出台

应该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为劳动者交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项目。

挥翅膀的女孩 发表于 2006-4-8 11:49:00

有关劳动合同期满经济补偿方面的问题

看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于三月二十日正式向社会公布,《劳动合同法(草案)》,站在人力资源的角度及现象,提出几点意见:
一、新的劳动合同法从各方面加强了对劳动者的保护,这是一件好事。
二、但就企业的角度来说,劳动合同期满,企业仍要按工作年限给予劳动者赔偿。我觉得这一点很不合理,对企业来说不公平,没有站在企业的角度考虑问题,这笔成本费用太高。

挥翅膀的女孩 发表于 2006-4-8 11:57:00

同意

我完全同意这位仁兄的观点。劳动合同是兼顾双方的利益,不能只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劳动合同期满是双方签订,是自愿的;劳动合同的续签也需要双方自愿,劳动合同期满都需要经济补偿的话,这就真的是变成工龄工资了,企业的利益完全没有保障。就会变成一种恶性的循环。

徐三 发表于 2006-4-9 21:02:00

RE:[原创] 中人网全程关注《劳动合同法》出台

建议合同期满员工提出终止合同的,单位可以不给经济补偿

徐三 发表于 2006-4-9 21:05:00

同意

非常这个观点。

万林 发表于 2006-4-10 16:24:00

RE:[原创] 中人网全程关注《劳动合同法》出台

我比较关注竞业限制得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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