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老五 发表于 2007-12-10 13:02:00

RE:[原创] 试用期员工没有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没有经批准,无

可能他有他的難處吧!
按新法不合法是確定的;(新法提前三天即可離職)
但以往曠工扣款三天也是有執行慣例的;
作為處罰:曠工一天扣三天款;(曠工後還想在公司工作)
作為處分:曠工達到開除就應該扣個固定數(比如6天),而且扣款數不應太大,最多相當於員工標准日薪計;
如果他不辦理手續可不發薪資;

風過無痕 发表于 2007-12-10 13:14:00

RE:[原创] 试用期员工没有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没有经批准,无

關於試用期間辭退員工,是否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辭退員工是否可以當天讓其離職。
請各位多多指點????

風過無痕 发表于 2007-12-10 13:15:00

RE:[原创] 试用期员工没有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没有经批准,无

零平 发表于 2007-12-17 16:12:00

RE:[原创] 试用期员工没有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没有经批准,无

公司的制度不合法.老法试用期间可以随时离职.新法要提前三天通知.

☆㊣乐☆ 发表于 2008-1-11 07:17:00

cindy静 发表于 2008-1-17 11:50:00

RE:[原创] 试用期员工没有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没有经批准,无

"公司有健全的制度"这话搞笑的

林帆 发表于 2008-1-17 14:21:00

RE:[原创] 试用期员工没有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没有经批准,无

公司在制度上的缺陷暂且不说,新的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是要提前3天提出报告,说我我觉得算他3天旷工是比较合理的.如果按照旷工1天口三天工资算,公司应该还支付他26-9=17天的工资.

不过,我有点疑惑,贵公司一个月要工作30天??

尤文图斯 发表于 2008-1-21 11:49:00

RE:[原创] 试用期员工没有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没有经批准,无

先把制度完善一下,不要与法律相抵触。

☆㊣乐☆ 发表于 2008-1-23 18:01:00

acafiel 发表于 2008-2-5 11:20:00

回复:[原创] 试用期员工没有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没有经批准,无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要提前一周提出离职申请;
就算办理了离职,但没有工作交接可先不发工资。等工作交接后再发。
按26天即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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