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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济性裁员中年资超过10年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处理

2012-3-27 17:18| 发布者: 蟹蓝| 查看: 8072| 评论: 9|原作者: lilac0094

摘要: 公司因2011年订单减少,2012年整体的收益均直线下降(截止3月订单量都没有增加),无法承担当前的人力成本,故高层做出经济性裁员的决定如下: 1. 经与各部门负责人开会,确认公司的裁员名单,整个深圳区域共裁减60 ...
    公司因2011年订单减少,2012年整体的收益均直线下降(截止3月订单量都没有增加),无法承担当前的人力成本,故高层做出经济性裁员的决定如下:

1. 经与各部门负责人开会,确认公司的裁员名单,整个深圳区域共裁减60人,其中大部分为年资较长的职员。
2. 因裁员名单中有部分公司工会成员,故上司要求仅通知工会主席及部分管理层的工会成员(不通知工会成员)。
3. 由上司亲自将裁员申请及名单提交给街道工会及劳动站,但没有取得回执(直接给工会主席和劳动站站长)。
4. 裁员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N+1”,即全部工作的年限+1个月代通知金。
现有以下两个问题想请教各位同行:
1.  60人中有10人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年资超过10年的,这些同事是否适用“”N+1“的模式进行赔偿?
2. 没有取得街道工会及劳动站的报备回执(现在不肯补给),是否公司就不是经济性裁员而是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有没有解救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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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31号 2012-3-23 12:57
裁员不用N+1
引用 luckzhf 2012-3-23 13:01
现在基本都会以协商解除的形式进行。
引用 pj88 2012-3-23 13:22
多谢分享哦 辛苦了哈
引用 Xiaokanfengyun 2012-3-23 13:46
不清楚楼主所在城市的政府政策如何?但是经济性裁员在很多地方,都比较难成型。也就是说,没有哪个政府愿意轻易接受企业的“包袱”到社会上。
另外,2012的订单下降,对年收益也仅是一种预期。政府在审判经济性裁员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就是企业是否已经亏损。没有这些Supporting documents,恐怕想拿到回执,基本是不可能的。
引用 lilac0094 2012-3-23 14:38
工会和劳动站是会给回执(以前给过)。只是上司当时没走正常流程,现在想补才不同意。
引用 !鹅蛋孵鸡 2012-3-23 15:39
一定要协商,不一定N+1(1的前提是30日内走人)。
执意不走的比较麻烦,可能有个案处理了。
1、名单尽快发布、协商过程要短平快,减少喘息时间(最好周末通知,给对方情绪缓冲,然后周一或周二给出结果——同意还是不同意拿钱)。
2、毕竟是老员工,尽可能多争取一些利益。
3、办好失业金领取相关手续。
4、留意群体事件苗头。
引用 四眼仔David 2012-3-23 16:25
1、经济性裁员,需满足一定条件,并提前三十日通知公会或全体员工,听取意见后,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方可执行;
2、仅通知工会主席及部分成员,且没有拿到相应的相关部门审批证明,以此裁员,不成立,很可能被认定属于单方面违法解除;
3、无固定期限、长期固定期限、须赡养老人或未成年人的家庭唯一劳动力者,这三类,在裁员的时候要优先留用;
4、证实患职业病、因工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力、非因工医疗期内、三期女员工、本单位年资满15年且具退休年龄不足5年等人员,不能裁减;
5、你们从新选择对象,从新申请为好~~
引用 lilac0094 2012-3-23 16:50
麻烦的是部门已经通知本人了,上司是香港人不懂大陆的流程,又是其他同事跟他一起去的,现在出问题要我处理。
引用 平安幸福 2012-4-22 16:06
公司一般裁人都会裁掉工龄少的,为了降低经济补偿。而贵司 60人中有10人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年资超过10年的,很让人费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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