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后登录
- 2014-5-14
- 注册时间
- 2005-6-19
- 威望
- 119
- 金钱
- 5706
- 贡献
- 1683
- 阅读权限
- 90
- 积分
- 7508
- 日志
- 17
- 记录
- 0
- 帖子
- 433
- 主题
- 15
- 精华
- 0
- 好友
- 12
     
签到天数: 82 天 [LV.6]常住居民II  - 注册时间
- 2005-6-19
- 最后登录
- 2014-5-14
- 积分
- 7508
- 精华
- 0
- 主题
- 15
- 帖子
- 433
|
本帖最后由 南极人 于 2012-4-11 11:59 编辑
: t1 Q# x0 S) i) M, A
7 f! h! E1 y4 e劳动合同如有约定生效时间,按约定执行。如无,一般按照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但具体履行可以和生效时间不一致。根据楼主的案例:员工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第一份劳动合同于4.14凌晨0:00终止,新合同于4月14日0:00起履行)。但劳动合同已经生效双方都应该遵守规定。还有一个问题,法律也明确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注意:《劳动合同法》说的是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劳动关系。因为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并不是同时存在的。+ s; R5 ^8 `& K
另,合同生效的依据:《合同法》) Y' S; O, U/ m' p* l
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0 Q4 A- X. [7 X9 z4 x( X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 W2 q$ T! K F! Z$ X0 }1 e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u/ m4 _2 f6 L, v! t; I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 ]. v+ M! `5 z6 R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 p0 z, x" b6 r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