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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醒目:关于金融风暴]各公司的应对与人力资源策略变化
[quote] 原帖由 [b]馨鱼[/b] 于 2008-11-3 17:41:00 发表
[font=仿宋_GB2312]版主的观点不错,虽然现在本公司仍未采取裁员计划,但大部分人都人心惶惶![/font]
[font=仿宋_GB2312]有个问题想请教各位,如果合同上写试用期为6个月,但实际3个月公司就发转正通知书给你,想问下如果...... [/quote][/font]
回復你:
雖然合同上寫的是6個月試用期,而且考核的標准、考核過程與結果都是用人確定與執行的,那麼在3個月時發給員工的“轉正通知書”代表用人單位已進行了考核,而且確認該 員工是符合用工要求的。即試用期在3個月時已結束了。
關鍵還是在“轉正通知書”,這是一個証明的有力証據,如果你想要解除勞動合同的話,就要注意區分舉証責任的問題,后面的細節就自己想想了,不在此問題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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