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不胜任工作”为理由辞退员工,应履行相应程序,例如:培训(要有培训记录),培训后仍不胜任,才可以调岗(调薪),仍然不胜任才可以辞退,但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并支付经济补偿。 / d$ K; a! ~1 v2 s; y
1. 如果公司没有给你书面辞退通知,理论上你可以继续工作。但继续合作意义不大。
0 g6 N1 z& b0 I" W! r2. 如果公司给你书面辞退通知,鉴于没有履行上述程序,可视为为违法解除,你提出仲裁有胜诉可能,得到双倍赔偿。举证的责任在公司方。
0 x2 h# j6 ^- e9 \! `% I3. 若不想与公司关系搞的太僵,也许将来还在同一行业中继续工作,为了良好的口碑,可与公司协商解除合同,须签署《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约定解除日期、补偿金额等。如果关系良好还可由公司提供工作推荐信。目前现阶段应属于协商过程。 ' S- B" i/ H. S8 t/ K
如果是专业的HR不会不知道利害关系,应该促成与你达成一致,使公司个人双方都尽可能满意。 . ~* R9 I: F1 A0 Y
以上为个人建议,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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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你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