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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激怒了,同行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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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5-18 20:50:00 |只看该作者

看你的

你为什么气愤——为了工作,还是个人的一些想法?为了工作你可以采取措施让他知道问题的严重性。如果是为个人的问题可以私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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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5-19 11:05:00 |只看该作者

人力资源的重要一点就是严格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办事;

尤其是在人员流动等相关的与员工切身利益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上,这件事情一旦马马虎虎被搁置一边,我想你以后的工作就不好做了,即使犯错误的员工有后台也应该在态度上做一个强应的立场,这件事情你不好处理,但原则问题不能放,人动不了,可以在现金上给予处罚,老板再糊涂也不会一再干涉你的工作,只要你还有行使工作的权利,否则一味迁就忍让,我想,在以后的工作中没有办法再处理类似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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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5-19 11:27:00 |只看该作者

真的不好办

可是总不能损坏自己的形象啊 要是我给老总两个选择:1辞了他0 A! m! Q: x6 b5 Y* D0 E 2 辞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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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5-19 16:33:00 |只看该作者

任其发展,直到有一天他激怒老总。

那时你就不用操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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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5-19 17:47:00 |只看该作者

不可为五斗米折腰

男子汉大丈夫要行的正做的端。该断不断必留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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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5-19 18:29:00 |只看该作者

同情

我也遇到这样的问题,时间长了,别人淡忘了,我没有。我觉得这样的事情可以向下属公开说明:自己没有处理这件事情的全力,但是有监督这件事处理是否公正的全力,将事情交给老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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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4 16:17:00 |只看该作者

同意LANDELO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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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4 17:26:00 |只看该作者

据理力争

多与老总老总沟通,法制而不是人制。听听老总的意见,也许从公司大局上看真的存在离了此人会造成公司损失的事,然后向下属员工解释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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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4 19:09:00 |只看该作者

先斩后奏,大不了走人!

当然这是下策,你可以先给老板做工作,给他陈名利害,让他知道你是为公司着想.抱着一个宗旨:人,一定是要惩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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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4 19:37:0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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