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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445 天 [LV.9]以坛为家II  - 注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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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1.A公司应当支付双倍工资,因为双方已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2.哈欠猪以大尾巴鱼的身份入职,如果是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可以说劳动合同无
效,现在是没有签订,不存在劳动合同无效。
案例二:公司可以辞退哈欠猪。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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