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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安安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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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身份证入职案例两则--哈欠猪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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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4 08:46:57 |只看该作者
虽然劳动合同无效,但是已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了,应支付双倍工资。使用假身份证入职属于欺骗行为,公司有权辞退!
谨小慎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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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4 09:38:35 |只看该作者
本人意见:第一个问题:劳动合同无效,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应当支付双倍工资,但是可以向劳动者追索给公司造成的损害。第二个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那个,公司可以直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需要有企业制度规定。
从来没有来过,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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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4 10:01:48 |只看该作者
放假好几天,没看到这么好的案例。幸好有安爹的邀请
1、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需要双倍
2、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为由,可以辞退,无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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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4 14:38:13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感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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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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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4 16:01:5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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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4 16:13:38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可构成欺诈,合同属无效,但是应支付相应的劳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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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4 16:26:59 |只看该作者
一般企业在入职资料里都会附上:资料如有虚假所有责任由个人承担,的字样。由得话都不用赔了。
大的培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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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4 17:49:41 |只看该作者
案例1,猪因为提供虚假的个人信息,有欺诈行为,因此双方根本就不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公司不许为不签订劳动合同而支付赔偿金。
2 e: e/ b7 Y5 x& D; O$ w
案例2B公司肯定要辞退猪,猪太狡猾啦,又用假身份证一招,没想到还百试不爽,鱼肯定是嫉妒的啥。虽然公司没有规定,法律才是老大,他规定了求职者提供假的个人信息是不行的,导致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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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7 14:39:37 |只看该作者
如果是入职一个月之内就不用双倍了呀
sail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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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0:36:2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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