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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安安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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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分享王)大鱼的困惑:要婚姻还是要工作?--公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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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ed 中人网电话实名  HR9万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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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图达人勋章 最佳辩手 办公室点名活动小金人 2011纪念勋章 论坛群英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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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7 12:39:59 |只看该作者
这个规定应该是合法的哈。
, Q7 z- q& C* ^0 }如果公司制度到劳动局备案,并且劳动合同上有规定公司制度必须遵守,那是可以要求夫妻其中一方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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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最应该防止的是人才的“逆淘汰”,优秀人才不断流失,平庸之辈赶也赶不走。所以主动离职的虽然有点“不忠”,但是很可能都是超出该岗位能力要求的优秀人才;长期呆下来的虽然“忠诚”,但是很可能是安于现状碌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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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7 12:43:06 |只看该作者
敢情字母是个花痴呀,对谁都想潜规则。呵呵~~~~~~~6 f4 ~' a5 R) g; w
本人认为:公司不允许内部职员结婚,是白字黑字的规章制度,且入司前都已了解并接受,那么应该是合法的,公司有权要求一方辞职。( q) y, z) b8 \  |
                   请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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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7 12:44:08 |只看该作者
法律并没有规定,所谓法布禁止,所以有效,但是不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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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宁~中人一根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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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7 12:46:04 |只看该作者
安爸太火了,现在第一页都抢不到了,表示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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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7 12:47:53 |只看该作者
上次貌似在看员工保护法中,提到公司不能以男女关系的名义要求员工辞职,公司应该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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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7 12:48:47 |只看该作者
安爸,我在上一篇帖子中有个引申的话题,请关注一下,关于这个话题;我还是坐等答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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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7 12:48:51 |只看该作者
我们公司就存在很多夫妻在同一部门或不同部门的情况,这种情况对职员的稳定性也有一定的帮助,当然弊端也是有的。
; c# g' [; p4 B+ Y  N看完上文案例,我觉得:
5 p# c# `+ d! _8 d# y( `' f5 _, D* x1、公司的规定是否合法?不合法。! {" g2 e+ a, l& x
( v, p4 m2 Q. W3 |9 A% }! L+ B5 d
2、公司是否可以要求大鱼或大眼睛任何一方离职?不可强制要求。
! ?+ V8 u- R1 E+ Z+ g具体理由,看安爸解析。
) L" l/ O7 M/ w4 N/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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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7 12:50:24 |只看该作者
潜规则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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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7 12:54:07 |只看该作者
员工内部结婚必须一人离开,应该是华为的一种企业文化,华为把这一条当作企业文化来宣扬、来普及,而不是列入规章制度来培训,更不会拿这一条来与员工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 h0 I+ G$ K5 f" i7 h7 k华为的HR很清楚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
7 H, ]. }4 n* d7 s. R协商是解除劳动合同的万能方式,楼上好多筒子提到了保一方饭碗,在协商中员工是弱者,弱者只有妥协,最终找个理由协商解除,更有甚者被“潜规则”递交一纸辞职申请报告。
& x' \  p7 D  ]1 F7 y. s可悲,做HR的夹中是间,立场摇摆不定,最后还是摆在公司一方。
做我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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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7 12:56:27 |只看该作者
安他爹可以被誉为中人网的老谋子(张艺谋),安爸工作室所产出的影片,不仅精彩还能学习到知识,如果要其商业化的话,是创新商业模式,哈哈!no.1,很迎合现在年轻hr的口味,用心良苦啊!
2 r8 c" C3 A& c. u+ V0 R0 ?, Q  Z不合法,但和理。不能离职,赔了媳妇又折兵啊,后果很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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