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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安安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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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分享王)大鱼的困惑:要婚姻还是要工作?--公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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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7 22:33:29 |只看该作者
安爸的楼盖得太快吧,羡慕啊; O+ W2 K/ r0 ?# n% F/ _$ V
我觉得公司的规章制度有违背劳动法的地方,因为结婚是属于个人的,如果真的因为是公司同事而影响了工作,可以作出调整或者让其中一个调岗,而不是辞退。所以我觉得公司的规定是不合法的,辞退那更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好困,好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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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7 22:46:11 |只看该作者
我以前听老板说在外资企业谈恋爱是要有一人离开公司的,还不知其中的原因,谢谢安爸有要我懂了!' S  w  Q: A3 `
这规章制度违反法律就是无效的,不能辞退那就就只好劝退,要是大鱼就是不想离开公司怎么办了?安爸还有没有什么新招供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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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7 23:01:26 |只看该作者
先赞一个,真有才。调岗怎么调约定了算。可是公司制定的条例似乎不合法吧?不合法的就不能要求人家走啦。不过啊,我觉得呢,有个这样变态的总经理上司,被他精神骚扰,还是找个好公司走吧……此处不留爷,爷就走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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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7 23:04:54 |只看该作者
不过啊,华为是那种不会给自己惹麻烦的企业来的。它敢这样要求,应该就能执行,既然能一直执行,应该就是没问题的。是可以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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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7 23:19:02 |只看该作者
公司应该没有权利这样做,婚姻是自由的不能指定这样的制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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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8 08:19:23 |只看该作者
公司规定不合法。
3 m  [+ z  R: A2 O7 y& Q% T& z将大眼睛调动到大鱼的部门做属下,一方面避免两人在两个部门了解公司更多机密,另一个方面让他们在同一部门产生矛盾,让他们自动选择一人辞职。在公司大鱼是领导,在家大眼睛是领导,不产生矛盾才怪呢。
我的空间:http://community.chinahrd.net/home.php?mod=sp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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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8 08:56:27 |只看该作者
1、合理但不合法!
& O2 u& p; o4 c- p$ f/ X& _. U! d2、可以要求走人,但要給予經濟補償金!
世上無難事,只要會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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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8 08:57:24 |只看该作者
任何违反人性化的规定,如果企业坚持,企业最终会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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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8 09:25:43 |只看该作者
个人觉得:以婚姻为重,选择找寻下一东家!
您可以更新记录决定我们一生的,有时不是我们的能力,而是我们的选择。, 让好友们知道您在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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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8 09:51:46 |只看该作者
公司的规章制度前提是符合 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吧。至于,一些潜规则,既然是潜的,肯定是暗伤了的。没办法,不合法又如何?这种情况还是自觉的离开一个,通常是女方呢吧。
无头的苍蝇艰难的寻找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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