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楼主: 知女12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讨论] 未婚先孕女职工的流产是否可以休病假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听众

5

积分

书童

Rank: 1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11-8-15
最后登录
2011-8-15
积分
5
精华
0
主题
0
帖子
1
131
发表于 2011-8-15 12:38:03 |只看该作者
病了就是病了,非要跟计划生育联系起来,中国特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4

主题

15

听众

3万

积分

榜眼

Rank: 29Rank: 29Rank: 29Rank: 29Rank: 29

签到天数: 248 天

[LV.8]以坛为家I

注册时间
2006-5-8
最后登录
2023-4-6
积分
32365
精华
2
主题
54
帖子
1425

最佳话题勋章 晒图达人勋章 论坛群英谱 2009年度勋章

132
发表于 2011-8-15 12:43:28 |只看该作者
这个我这边是按病假走的,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

听众

8225

积分

会元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签到天数: 16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注册时间
2006-12-6
最后登录
2013-8-4
积分
8225
精华
0
主题
0
帖子
736
133
发表于 2011-8-15 13:00:39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主题

10

听众

5199

积分

贡士

新手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签到天数: 12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注册时间
2010-8-4
最后登录
2016-1-15
积分
5199
精华
0
主题
9
帖子
250
134
发表于 2011-8-15 13:07:21 |只看该作者
我也是直接冲着答案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8

听众

146

积分

书生

Rank: 3Rank: 3Rank: 3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注册时间
2010-10-11
最后登录
2020-2-17
积分
146
精华
0
主题
0
帖子
35
135
发表于 2011-8-15 13:29:44 |只看该作者
学习学习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听众

7

积分

书童

Rank: 1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11-8-15
最后登录
2011-9-6
积分
7
精华
0
主题
0
帖子
1
136
发表于 2011-8-15 15:53:21 |只看该作者
到底是什么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1

主题

5

听众

1万

积分

会元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签到天数: 22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注册时间
2010-10-27
最后登录
2015-12-7
积分
12256
精华
0
主题
31
帖子
551
137
发表于 2011-8-15 16:30:06 |只看该作者
正需要此方面的资料呢,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TEOH    

0

主题

6

听众

9438

积分

会元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签到天数: 327 天

[LV.8]以坛为家I

注册时间
2011-4-29
最后登录
2013-1-5
积分
9438
精华
0
主题
0
帖子
838
138
发表于 2011-8-15 16:55:03 |只看该作者
一 可以享受产假。
0 D' w! K9 J, ~6 z' {! F4 h, t国家设定产假的目的在于保护女职工身心健康,与是否结婚无关。根据原国家劳动部《关于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未婚流产的产假应参照执行。* d2 C5 O  D6 ~; b

. N7 Z' p( d* R* `二 不可以享受产假待遇。2 w* U$ z+ z1 }- b# Q) X
产假待遇是生育保险待遇的一部分,是以建立合法婚姻关系,符合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政策为前提的。女职工未婚的,不能按照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生育待遇,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产假工资)等(参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五条,《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等相关规定)。所以在未婚人流的休假期间,公司是可以不发给工资的,具体参看公司/公司所在地的相关规定。
  ?% [5 T6 y. [( i  v6 q! d% Z% h7 C9 E, u
三 补办有效。0 S7 g- |+ G, |& H8 k/ a9 N7 n8 q
计划外分娩或非婚生育的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但如果依法领取了结婚证,再按生育保险申报流程办理,是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
, Y2 C+ m6 f. j$ l  \
0 B# }: E/ d- N8 z. P以上,仅供参考。
8 Z5 R* C6 R" L# |1 _1 D6 u/ l, y) c
本帖最后由 TEOH 于 2011-8-15 16:56 编辑
# u1 D/ i- \' O
: E, V; w* v9 X$ `7 H+ t
已有 1 人评分金钱 收起 理由
安安的爸爸 + 36 精品

总评分: 金钱 + 36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ruyan    

0

主题

0

听众

32

积分

书童

Rank: 1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11-8-13
最后登录
2011-9-21
积分
32
精华
0
主题
0
帖子
2
139
发表于 2011-8-15 22:32:32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5

听众

1万

积分

会元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签到天数: 20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注册时间
2010-11-2
最后登录
2012-3-16
积分
14896
精华
0
主题
1
帖子
283
140
发表于 2011-8-16 08:39:10 |只看该作者
3 z# g& f* s0 k# w3 R
2 p  |, K- B4 E0 `4 J" Q) E0 x  d
个人认为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只是在控制人口,未婚先育不属于这个范畴,所以不算是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那么3 Y  ]; s4 b* E7 Z
“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就不成立。
- ]# V4 D" @0 a9 X# r7 c! d
/ R$ y. F: b* G- A' t3 n1 C$ q7 c所以如果“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9 D8 d1 F, J/ X& a3 S: b/ h8 U5 k% h  ^8 p- D
就可以按照这条“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来处理了。
+ N. B' F6 h* \5 A1 z* f- \$ R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