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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认劳动关系,2010年7月1日至2月28日: h8 i8 b/ o! G9 p8 k
这个时间断来源何处?难道你们没有签劳动合同?! t3 @( ~$ v; p+ K
2、加班费:17690元
H- o# f% e" |. Z$ l( e0 i是否有加班记录为证,如果有,仲裁了,公司就需要支付。
! l. R+ G. a5 n p3、补缴社会保险:2010年7月至2011年2月
/ A& A, O+ I- o这个大家都说不得,应该补。通过这件事,你们公司也要明确一下制度,社保不是员工说不交就可以不交的,员工所签的所谓的不交的申请如果发生仲载时被视为无效,公司必败。如果该员工在别的地方正在交着保险,员工提出不交的话,让员工出一份保险交费证明,如果说以后发生纠纷,也可为公司争取一些有利证据。! X9 U" R# N- ]+ s9 q; x
4、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补偿金:2000元)
; ?- G- ^6 d8 X9 Q" B2 p3 S如果你们离职流程很清晰明确的话,这个也可以避免。员工主动提出离职,切记让员工交一份离职申请书,或者写一份协商离职协议更好,区别如下:一。离职申请书,只是一个申请,如果员工提出离职了,到真正离职之日这段期间员工又反悔不离职了,比如发现怀孕等一些意外事件,这时候公司处于被动角色,不可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了。二。协商离职协议书中把员工提出的原因,最终离职时间,工作交接等相关情况写清,如果有意外事情发生,也可在仲载时为公司争取有利证据。* F& V, a% |9 r6 ]* j0 f; C
4 a, z: B& u: O# ?% X
以上只是个人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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