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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ushi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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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员工怀孕,项目结束,解除劳动合同,你将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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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1 17:53:42 |只看该作者
盖200层,楼主好贪心啊,  我来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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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6 14:11:54 |只看该作者 |楼主
plfuq123 发表于 2012-8-21 17:53 * C: Z+ {9 b' S
盖200层,楼主好贪心啊,  我来添砖加瓦。

- E- F+ L3 v# z因还在处理中,到时一定,把处理的结果与大家分享!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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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7 23:33:26 |只看该作者
基本上同意18楼朋友的意见,但是对于第二个问题,关于补偿.除了一年一个月的补偿金,如果提前一个月协商可以不付带通知金,根据地方法规,比如在江苏的话,是还要支付产假以及因此产生的一些费用,第三个问题,我是该员工的话,会要求顺延合同致哺乳期结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5 {- L) V4 J' k: d- |& k2 d
1 b/ k+ s' Z$ @( @- P$ |- P! J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 i- t, U2 ]; Y% S, i6 t  d4 ]- h! e8 A. H0 v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0 `0 {1 s5 t0 t/ ?! M+ r- q- S% }6 r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V5 c6 o$ L" M

* E7 z: a) C! m8 C; f& L, J1 {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 z8 ^$ x& v0 I& }3 `& U5 B# m/ S
& j6 A3 d5 T3 H+ w9 |& v! L; O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e1 n  H: m3 u" o. E, i' l
' B* t* v, N2 a$ L" \6 y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 x6 a( I- E5 Q! J; P
岗位可以协商.呵呵以上为本人愚见,请各位多多补充.9 p0 r! S; L& n1 Y

, n. m5 F1 [; D( Z# Y4 ?/ l8 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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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8 08:08:38 |只看该作者
这种题目让人既要当警察又要当匪徒,自我博弈?除非严重违反相关的规章制度等,一般情况下不宜辞退。此一项目结束不等于彼项目也没有了。本着人性,可以在内部调岗或是赔付三期期间的工资,然后再解除。
眼光、气魄、毅力、诚信、宽容、善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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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8 10:31:16 |只看该作者
作为HR肯定先与员工协商(上冲裁机构或是法院,也是先调解),HR是否熟知法律法规相关赔偿条款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员工懂得多少。HR首先摆明公司将解除合同的立场,让员工自己开条件,员工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还是选择拿钱走人,她提出这些要求的依据是什么,HR摸清对方的底细就容易和对方谈判了。! R' X# B% n, l* p" l& L
不过既然已经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了,想必员工也已经咨询过了律师自己的合法权益,那这个时候HR就被动了,除了搜集些对员工不利的证据外,只能等着抗辩了。
2 o& F! u9 }5 U7 t% h) i; G# c7 X4 O作为员工的话,肯定要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多要一些赔偿。比如不仅要求支付工资至哺乳期结束,并且哺乳期间每天1小时的哺乳假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这只是一种技巧,有没有法律支持并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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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1 16:52:48 |只看该作者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L7 [9 e: B. X  |$ t7 |: y. v$ R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E7 ?: j( V- k5 Y6 z, [  b; F7 z. n; m5 g) N% h0 ?
如果同事接受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操作合法吗?
) F/ y; Z+ Y% V0 v5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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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1 16:57:03 |只看该作者
另外我想到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如果该同事是非法怀孕,比方说是国家政策不支持的二胎,或者是未婚先孕,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想单方向解除劳动合同又应该怎么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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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shijun  1、从地区法规规定操作,如深圳就规定非法怀孕生子可以解除合同不给赔偿 2、从公司规章制度约定,违法计划生育为严重违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发表于 2012-9-2 21: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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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2 15:10:13 |只看该作者
subway_jj 发表于 2012-8-28 10:31 9 T( v4 L6 S! U# q
作为HR肯定先与员工协商(上冲裁机构或是法院,也是先调解),HR是否熟知法律法规相关赔偿条款并不重要,重 ...
2 G* B0 t1 Q" w1 l! v% U
对于这种提问,我觉得论坛就应该统一一个口径来回答,对于孕期妇女不能终止合同,因为违法.
, O9 n/ P4 P! d  e这种还需要讨论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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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0 08:33:40 |只看该作者
还以为有答案了呢,按理说是不能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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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1 09:39:2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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